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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空巢老人,今年的春節又要一個人過了,心中淒涼;於是,她想辦一個特殊的公證———
『哪個女兒願意陪我過年,我就把房子給誰,這個公證能辦嗎?』昨日,福州市公證處辦證大廳內,一位六旬王依姆詢問公證員。公證員經過了解纔知道,王依姆怕過年孤單,想用房子做『誘餌』,讓女兒陪她過年。
老伴去世,六旬依姆孤獨過活『半年來,我纔知道什麼叫孤獨。』王依姆說,她住在福州鼓樓區,生有兩個女兒,都已出嫁,她和老伴相依為命。去年8月,老伴生病撒手離她而去,留下她一個人住在單元房內。
王依姆說,老伴去世後,兩個女兒輪流陪她住了半個月,就回去上班了。女兒走後,王依姆白天就到小區、公園內和鄰居聊聊天、打打牌,打發時間。
每當夜幕降臨,王依姆回到家裡,吃完飯,不到7點就上床看電視。寂寞的王依姆常常拿起老伴的遺像,悄悄落淚。
『一個人過日子,太可怕了。我常回想起以前和老伴吵架的日子,現在連吵架的人都沒了。半夜醒來,看著空蕩蕩的房子,心裡很害怕。』王依姆說。
兩女兒都回夫家過年『兩個女兒都嫁給了外地人,按照往年慣例,她們都會帶著孩子回夫家過年。』王依姆說,眼瞅著春節臨近,上周末,王依姆給兩個女兒打電話,想預約春節陪她過年,結果卻讓她很失望。王依姆的大女兒說,夫家的小姑子要結婚,需要准備的事很多,她和丈夫肯定要回去幫忙張羅婚禮。而且,大女兒的夫家在湖北,路程遙遠,往返需要兩天,沒法提前回來。而王依姆的小女兒的夫家,在三明鄉下。夫家比較傳統,每年都要小女兒回夫家過年。聽到兩個女兒的決定,王依姆心寒了。
想用房子換女兒陪她過年王依姆心裡明白,兩個女兒都有自己的家庭,要回夫家過年她也可以理解。但是,一想到今年春節,家裡只有一個人過,她就覺得很淒涼王依姆想到了自己的房子。『我的房子在市中心,去年房價上漲,樓下賣了90多萬元。老伴已立了遺囑,把房子給我度晚年。以前老伴在世時,我從來沒想過房子要給誰。現在,哪個女兒陪我過年,我就把房子給她。』
□普及一下 公證員:回家陪老人過年,應該是兒女們自覺自願的行為,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一般情況下,贈與公證是無償的,當然王依姆想在贈與公證中附加陪她過春節這一條款也是可以的。只要附加的條款不違背道德、不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可以附加。但是,如果王依姆的女兒因為特殊原因不能陪老人過年,是否構成違約,不好界定。這種情況下,王依姆最好和兒女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並辦個公證,有利於維護老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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