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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女兒願意陪我過年,我就把房子給誰,這個公證能辦嗎?』近日,福州市公證處辦證大廳內,一位六旬王依姆詢問公證員。公證員經過了解纔知道,王依姆怕過年孤單,想用房子做『誘餌』,讓女兒陪她過年。
過年,國人心中最隆重的節日,不管時代怎麼變遷,這大年三十,一家團聚一直是頭等大事。雲游四方的游子回來了,千裡之外打工的親人回來了,出門求學的孩子回來了......只要有時間,哪怕相隔千山萬水,中國人都要趕回家中過年。過年,圖的就是一份喜氣,圖的就是一份熱鬧,圖的就是一家人在一起的那一份幸福與溫馨。可是我們看到,因為種種原因,現在的社會有越來越多的『空巢老人』。比如王依姆老人,老伴過世,膝下有兩個嫁到外地的女兒,大年三十都回婆家過年去了,王依姆老人只有獨自過年。
一個人的年怎麼過?一個人的年夜飯吃出的豈不是滿肚子心酸?讓老人越吃越淒涼,情何以堪?按照中國的習俗,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婆家的人了,必須在婆家過年。可是現在是什麼年代了,這習俗就不能稍稍改變一下嗎?比如王依姆老人的兩個女兒,每年都在婆家過年,今年就不能變通一下,留一個在娘家過年?每年讓兩個女兒輪流陪陪母親,這樣老人就不會孤獨寂寞了。
每次過年,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矛盾——到婆家過年,還是到娘家過年?特別是那些獨生子女夫婦,如果選擇一方,就意味著要冷落另一方。平常都說工作忙,根本懶得回家,逢年過節卻又說走不開。那些空巢老人想見兒女的願望是多麼強烈,比如王依姆老人,都拿出『哪個女兒陪我過年就把房子給哪個』的『撒手?』了。可是親情是『收買』的嗎?用這樣的手段換來的效果恐怕會適得其反吧?
人老了,別無所求了,就是希望兒女能夠『常回家看看』。希望天下的兒女們都能設身處地為自己的父母想一想,而我們的社會也應該盡一切努力關心照顧空巢老人,不要讓年邁的他們在大年三十還傷心落淚。(祝雲洪 原題:空巢老人的年夜飯裡裝著一個尷尬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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