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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案一審在經過漫長的5天爭辯後,終於走到了尾聲,昨日的法庭辯論一直延續至晚上10時,隨後繼續對檢察機關指控文強的強奸罪進行不公開審理。昨夜10時,在經過控辯雙方激烈的法庭辯論後,被告人文強發表了自己的最後陳述,幾天庭審以來一直精神狀態高昂的他滿臉通紅地稱,自己還有良心,並稱願意認罪服法,同時懇切表示,『希望今後沒有公安乾警再次站在這個位子上』。
『一名曾經的打黑英雄卻倒在了新一輪的打黑風暴之中』。雖然在過去5天的庭審中一再翻供,但昨日文強的辯護人楊礦生透露,文強在會見他之時已顯露強烈的悔恨、悲涼和絕望之意,並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本報特派重慶記者邱瑞賢
昨日出庭的文強,在庭上站著進行了長達70分鍾的自辯。『對受賄罪的部分事實認定,我有異議。對收錢金額我無異議,但是對收錢性質我有不同意見。』隨後他展開了漫長的陳述,詳細回顧140餘次收錢的背景和細節,以曾維纔4次給他送錢都發生在2005年之前,而對方托他插手郭應嘉案件是發生在2005年,因此認為送錢給他並無所求。
文強: 對我『灰色收入』認定太少文強強調,自己收錢屬於禮節往來,『朋友關系不能算受賄,而且每次收錢時對方都沒有提出請托事項。』對於手下人員行賄自己以求獲得職務晉昇和工作調動,文強以陳萬清曾受冉從儉所托送他50萬元為例,他辯稱自己收下錢後,冉從儉的職務一直沒有被調整過,因此他認為對方行賄請托事項未發生,不能據此認定自己的受賄罪。對於手下同時被起訴行賄罪的三大『金剛』,他認為黃代強和自己是朋友關系之間的禮尚往來,而與陳濤的關系則並不好,稱自己對黃代強說過,『你們和他們怎麼交往我不管,反正以後吃飯有我無他,有他無我,這一點全公安局都知道。』
此外,文強還辯稱,公訴機關對其財產認定中,沒有計入其另一張銀行卡上發的工資。同時他不惜公布自己有大量違紀收入——稱平時過年過節下級單位送來的紅包、煙酒等『灰色收入』被計算得太少。同時,他辯稱自己多年來都有藏酒的習慣,因此家裡的藏酒數量很多價值頗高,而被公訴機關認定有合法來源的僅價值4萬餘元,他認為算得太少。
檢方: 給文強拜的不是年是權在昨日的庭審辯論中,最大的焦點集中於文強等人的受賄罪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定性問題。
公訴人?寧在庭審發言中感慨地表示,在該案中文強、黃代強、趙利明、陳濤等4名作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被告人,在公安系統中工作年限最短有27年,最長則達30年。長期豐富的公安警察工作經驗,應使他們在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判斷上不成問題,就算不能僅憑經驗判斷,對方屢屢送錢就明顯是『暗示』。她表示,收錢的特定法則加上工作經驗,應該不難判斷對方的有組織犯罪團體性質。
因此,?寧認為,4人在庭審中對自己不能履職及阻止他人履職是因為無法判斷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辯解不能成立。
『人們給文強送錢,表面是拜年,實際上拜的是權。』對於文強等人的受賄罪,公訴人認為『受賄罪的本質就是權錢交易』。?寧認為,此案警醒了所有的公職人員,而歷史也將銘記這場審判。
庭審直擊: 審判長屢次提醒文強勿重復陳述在昨日的庭審辯論中,只有文強手中一直握著一疊厚厚的筆記紙張,而在其他人發言時,他要麼低頭沈思,要麼埋頭整理自己的發言,一有發言機會則立即滔滔不絕,雖經全日庭審精神狀態卻極佳,聲音最為洪亮。在首輪庭審發言中,文強的發言時間是所有人最長,他非常細致地為自己每一筆受賄指控進行解釋。但由於很多內容此前已有供述,審判長不得不一再提醒他不需再重復陳述相關事實,而只需要表達自己的觀點。
在對被指控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進行自辯時,文強強調他對謝纔萍涉黑團伙的包庇縱容與事實不符,不惜當庭抖出『家丑』。『謝纔萍團伙2005年時還沒被定性為涉黑組織,我何來包庇?而且我和她的關系很不好,全家人為她的事都傷透了心,她丟了全家人的臉。』文強說,他知道謝纔萍成為網上追逃人員後,便立即召開家庭會議,宣布『以後謝纔萍要錢,誰都不准給,如果她繼續乾我就登報和她斷絕關系。我還說,最好判她個10年8年都不要放出來!』他話音剛落,旁聽席上不禁傳來竊笑之聲。
庭審激辯 『重慶的夜總會賣淫嫖娼很普遍』控辯雙方的直接交鋒出現在圍繞公訴人和被告方爭論較大的幾個焦點問題,控辯雙方在激烈的辯論中,不斷有新的案情細節被披露,檢方的筆錄記述了幾名被告人的側面。
和多個『媽咪』發生關系
文強辯稱,他並不知道岳寧、龔剛模、王小軍等人經營的白宮、豪誠等夜總會內有賣淫嫖娼等黃賭現象、他沒有接到過這方面的舉報。但公訴人披露說,文強自己曾在筆錄中供述,賣淫嫖娼現象在重慶的娛樂場所中比較普遍。他還說,自己就曾在白宮夜總會和一個『媽咪』發生過性關系。除白宮夜總會之外,他還和羅某、陳某等『媽咪』發生過關系,這足以說明他知道這些夜總會存在賣淫嫖娼的情況。
文強的辯護人卻表示,就算他和這些媽咪發生過關系,也不能證明文強就知道這些夜總會是有組織的黑社會賣淫。
手下對其『敬意』飄忽
被告人之一、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一直辯稱,他給文強過年過節送錢,是出於禮節,因為對文強一直心存敬意,而不是有求於文強。
公訴人透露,黃代強在2004年~2008年期間,每年春節都給文強送紅包,但自從2008年文強調任司法局局長,從他的頂頭上司位置離開後,黃代強就沒再給文強送錢了。『難道黃代強對文強的敬意到了2009年就突然蕩然無存了嗎?』公訴人說,旁聽席上一陣竊笑。黃代強答辯稱,不是因為文強調到司法局就不給他送了,而是因為公安局新局長來了之後,工作非常忙,那段時間他正在處理一些大案子,所以沒去送。『這一點,文強也知道。』
最後陳述痛哭流涕晚上10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一庭內,燈火通明,寂靜森嚴。文強案中的5名被告人依次站立著向審判長作出自己的最後陳述。
文強第一個站起來,他的步履有點蹣跚,聲音依然洪亮,只是幾天來一直在庭審中面不改色的他,此刻的臉漲得發紅。
第二個是文強的妻子周曉亞。站在麥克風前,第一次作出長篇陳述的周曉亞聲音裡帶著顫抖,『無論我怎麼做,也不能彌補我的過錯……』最後,她帶著哽咽作完了陳述。
黃代強、趙利明、陳濤依次站了起來。陳濤在表達悔罪之意後講起自己的家庭狀況,忽然痛哭流涕,旁聽席上一片唏噓。
晚上10時整,審判長宣布文強案一審公開審理部分結束,法庭內依然靜寂一片。旁聽席上,被告人的幾名同僚開始抽泣。
文強最後陳述全文首先,很感謝法庭給我和律師充分辯解的機會。體現了我們這個時代民主與法制的精神。作為被告人,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有這個機會,我深深地感到是多麼的寶貴。
我雖然認罪,但是還有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線,還有良心。我希望法庭對我們合法的意見予以考慮。對法庭最後的判決,我表示認罪。
我從一個領導走到這裡,教訓是沈重的。就在這裡,我目睹了張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審。而現在,我作為被告人也站在這裡。這種巨大的變化,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身的,也有社會環境的影響,制度約束的滯後等等。但自己的、自身的原因纔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希望廣大乾部,特別是公安人員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警鍾長鳴。我希望今後沒有公安民警再次站在這個位子上。
我沒有經得起復雜環境的考驗,對不起領導、更對不起自己的妻子、兒子。最後,我要感謝法官、法警、感謝依法辦案的檢察官、公安,感謝那些認識我的或者不認識的人。雖然有些人在特殊情況下說了一些違心的話,我也能理解。
特別要感謝楊礦生律師為我辯護,並祝重慶的民主、法制建設越來越好。
彭長健下周一受審 李莊案二審周二宣判昨日,記者獲悉,近日,重慶市檢察一分院以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副廳級)提起公訴。該案將於8日(下周一)開庭。
昨日,李莊辯護律師之一陳有西在其個人學術網上發布最新消息:李莊涉嫌辯護人偽證案,法院已經向辯護律師高子程、陳有西送達出庭通知,將於9日(下周二)上午10時二審宣判。(特派記者邱瑞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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