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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廣東和平縣縣長王再華被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正式實施前,突擊特批200人進入事業單位,並收取每人5萬元的好處費。而王再華縣長否認特批為收錢,稱求情者太多,大多數人是和平縣的乾部,其中包括一些老領導,得罪不起(2月6日《南方農村報》)。
因為『得罪不起』所以突擊特批,看上去似乎是很有苦衷的樣子。據王縣長自己解釋,由於來求情的有的是跪求,有的還是老領導,讓他相當的左右為難。盡管如此,他還是嚴格把關,頂住各種壓力,盡量地少批。這似乎說明了,盡管特批屬實,但自己是一個有『風格』的人,沒有收錢,也就意味著不是在搞權錢交易。這種短時間內就解決若乾人就業問題的做法,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個『大手筆』了。要知道,在如今就業形勢不景氣的時候,王縣長通過自己的權力,輕而易舉就為不少人提供了飯碗,這樣的特批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在『造福一方』呢。
不過,如果我們聯系一下《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對於這種『大手筆』或許就會有不同的看法,據了解,該規定雖於2009年9月1日發布,卻要從2010年1月1日起纔正式實施,中間存在4個月的緩衝時間。一些『春江水暖鴨先知』的人紛紛『搶灘登陸』,希望通過走『終南捷徑』,擠進事業單位。作為縣長,對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非公開招聘之間的區別,以及孰優孰劣不會不明白。在明白的情況下,還要在緩衝時期搞特批,那就只能說是在『揣著明白裝糊涂』,而所謂『得罪不起』無疑更像是一個推脫責任的借口。
換言之,王縣長的『大手筆』出擊,與其說是怕得罪人,不如說是在抓緊時間『做好人』。因為按照規定,實行公開招聘,就意味著走『終南捷徑』的路子將會越來越窄,『做好人』也可能是『過了這村就沒了這店』的事情。於是,『抓緊時間』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我們不得不好奇的是,王縣長並非人事局長,如果沒有利益回報,如何會以特批的方式『越俎代庖』,以這種『以上壓下』的強權邏輯為通行證安排人員進事業單位,難不成是在履行個人『義務』?倘若不是,那麼,特批就無異於搞『推恩令』。
類似的例子,我們可以列舉很多,例如河北武安教育局局長馮雲生退休當晚就簽署了大批調令,將數百農村教師調入城市;溫州龍灣區『為穩定乾部隊伍』,發文安排乾部子女進事業單位就業;海口秀英區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象只限於該區副科級以上乾部的配偶和子女等等。這些權力的『特批』背後,何嘗沒有『得罪不起』的『苦衷』呢。文/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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