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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七旬五保戶老人近日冒著嚴寒專程來到寧河縣法院,送上一封親筆寫的表揚信,表達對該院為其執結了一起十年積案的感激。
這位老人是板橋鎮田莊坨村的五保戶。1993年,鎮裡的成人教育學校因開辦校辦工廠缺少資金向老人借了6500元錢,並約定按銀行利率計息。1994年12月24日前任校長退休前學校償還了部分欠款和利息,尚欠5611.27元。1999年5月,經法院判決由被告償還原告欠款5611.27元及利息。案件生效後,原告即申請執行,其間執行乾警在采取強制措施後為老人追回了5000元欠款,此後因學校關閉,餘款無力償還,故案件一度執行中止。2009年3月,承辦人員對該案恢復執行。經過執行乾警的不懈努力,在克服重重困難後,最終通過協商解決了這個歷史遺留的老大難執行積案,為老人執行回5000元欠款,了卻了老人的一塊心病。老人為表達對執行法官的感激之情,親筆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表揚信,並寫下了一首小詩對執行法官稱贊有加。 (記者王學軍通訊員於伯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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