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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濱海新區部分汽車租賃公司了解到,元旦過後租賃汽車的人就逐漸增多,時下這兩天正值租賃高峰。有關人士提醒即將租車的市民,用車之前一定要與該公司簽訂協議,便於日後維權。
天津澗聯律師事務所的張澗律師給市民提出幾點建議,即在租賃汽車前應對該公司加以了解,特別應詳細詢問其擁有的汽車來源。
當事人將朋友的汽車租給他人,結果此車一租便不『回頭』,由於沒有正式的租賃合同,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類似的事情時有發生。張澗提醒想要租車的市民,租賃之前雙方一定要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以避免非法車輛和一些『黑出租』從中牟利。租賃方應對租賃合同詳細閱覽,明確收費方式,以防上當受騙,也便於消費者維權。
此外,租賃方應仔細檢查汽車,最好請一些經驗豐富的老司機,對車質車況進行檢查,這也是對雙方的安全負責任的表現。(記者張姝實習生白一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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