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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天津政府《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於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布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8〕17號),對2009年度本市職工、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進行發布,並對2010年度工資保險福利待遇進行調整。
一、2009年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3516元,增幅為7.4%,月平均工資為2793元,日平均工資為128.4元,小時平均工資為16.1元。2009年本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4773元,增幅為7.7%,月平均工資為3731元。
二、2010年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資福利等依據本市職工和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的相關待遇,按2793元和3731元為基數計算。
三、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通訊員崔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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