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廣州市原交通委員會主任、越秀集團董事長區秉昌涉嫌受賄300多萬,昨天在廣州市中院出庭受審。昔日區董從剛開庭就老淚縱橫,連稱悔不當初。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現年64歲的區秉昌是廣東順德人,原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廣州越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據了解,區秉昌畢業於中國醫科大學,2002年11月加入越秀企業前,先後在廣州制藥廠、廣州市經濟協作辦公室、廣州市政府辦公廳擔任領導職務,還曾擔任廣州市交委主任。2003年1月8日起擔任越秀投資執行董事兼董事長,2008年8月退休。2009年7月15日涉案被刑事拘留,7月28日被逮捕。
廣州市檢察院指控,1998年至2008年,區秉昌在擔任廣州市交委主任,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廣州越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物折合共計人民幣2060659.91元、港幣955000元、美元14500元。
起訴書顯示,區秉昌涉嫌受賄的8項事實,其中5項發生在其擔任廣州市交委主任期間,3項發生在其任越秀集團董事長期間。一些工程承包商、公司經營者為成功承建廣州的貨運站、客運站、東方賓館建設裝修工程,或為獲取出租車經營權,希望受到『特殊關照』,向區秉昌及其親屬贈送價值不等的款物。
公訴人指出,這些工程承包商和公司經營者不僅給區秉昌送現金、玉器,而且幫其親屬購買低價商品房、承擔裝修費用,甚至為區秉昌在海外留學的兒子交『學費』數十萬美元。
對檢方的指控,區秉昌表示沒有意見,不過在庭審過程中,他認為指控的8宗事實中大部分不構成受賄罪。年邁的區秉昌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希望法院能讓他保外就醫。『我一邊教導別人不要腐敗,一邊自覺不自覺地做違紀違法的事,很愧疚。』
在庭審中,區秉昌說得最多的就是『不清楚,無話可說』,在庭審中多次泣不成聲。法庭指證階段,區秉昌一度睡著了。法官宣布,鑒於區秉昌的健康狀況,休息10分鍾後繼續開庭。庭審接近尾聲時,區秉昌在個人陳述階段聲音哽咽、情緒激動,稱自己沒有想到在人生的最後階段會在法庭上受審。
資料
越秀集團1985年在香港注冊成立。屬下共有越秀投資、越秀交通和東方A股三家上市公司。資產主要分布在廣州、香港兩地。因上世紀中期在高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債務結構不合理等經營管理上的問題,在1997年金融風暴的衝擊下,企業出現了危機。1998年,越秀集團提出了注資重組計劃。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