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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有網友在網上發帖敘述了她和父親大年初三晚上見三名小偷街頭行竊毅然報警,其父親的手被小偷用刀刺傷,出警民警到場後反而『善意提醒』他們『現在不提倡見義勇為』的全過程。在短短一天的時間內,就有2500名當地網民瀏覽該帖,100多人跟帖(詳見04版)。
見義勇為了,竟然受到『現在不提倡見義勇為』的提醒,自然讓人難以接受。見義勇為有錯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見義勇為一向被我們所推崇,但因為種種現實困境,使得見義勇為的行為越來越稀缺,可一旦真的出現見義勇為,卻又被告知『現在不提倡見義勇為』,這不是要將『見義勇為』逼向絕跡嗎?
誠然,『見義巧為』『見義智為』要遠比『見義勇為』靈活得多,既能夠避免無謂的犧牲,又能夠將小偷抓住,畢竟一般的公民很難憑自己的能力同小偷作斗爭,可是如果人人見『老鼠』不喊打,一定要等到警察來打,那『老鼠』還會怕誰?畢竟警察不可能天天在『街上』。
提倡『見義巧為』並不是不要見義勇為。面對公民的見義勇為,無論如何是要鼓勵和支持的,這不僅是讓歹徒害怕的需要,更是弘揚正義的需要。因此,對於這位網友父親的行為,是應該鼓勵和贊揚的。或許在這位提醒的警察看來,自己是『善意』的,沒有什麼惡意,但如此冷漠之語出自警察之口,並且配以冷漠的動作——到了醫院門口,警察叫他們自己進去包紮下,隨即便走了。見義勇為反遭指責和冷落,誰不憤怒?見義勇為去醫院居然還要自己買單,一句關心的話也沒有,確實很令人寒心,這樣的感覺恐怕也不只是當事人纔會有。
警察可以提醒公民要『見義巧為』,但一旦面對公民的『見義勇為』行為,必須給予熱情的支持,包括情感和行動。讓見義勇為者感受到來自社會的溫暖,否則,不僅當事人會寒心,其他人更會寒心。我們碰到的見義勇為流血又流淚的事還少嗎?警察無論如何不能再在上面『踏』一腳。
提倡『見義巧為』並不是不要『見義勇為』。別用自己的冷漠讓見義勇為者感到寒心。那太可怕了。(文/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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