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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從市血液中心獲悉,近期我國將開展2008年至2009年度無償獻血表彰活動。凡從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頒布施行至今累計無償獻血20次以上且以往未獲過該獎項者均可申報,依據獻血次數多少可分別獲得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銀獎和銅獎。申請者請攜帶身份證和無償獻血證,於今、明兩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市血液中心七樓獻血辦公室核對相關信息,聯系電話:27618140。
據介紹,無償獻血200毫昇按1次計算,若一次獻血400毫昇則按兩次計算,無償捐獻一次血小板則按4次計算。依照相關規定,無償獻血40次以上可獲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獻血30次以上可獲銀獎,獻血20次以上可獲銅獎。(記者任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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