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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上午從有關部門獲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房地產交易情況,經市政府批准,本市從3月1日起調整普通住宅價格標准。新標准將影響到居民申請貸款時獲得的優惠政策以及辦理過戶時的營業稅、契稅支出。
據悉,本市新規定以下三項標准為普通住房標准。(一)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二)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三)住宅成交單價低於(含)各區標准指導價。此次調整,除了紅橋區和塘沽功能區,各區價格上調幅度基本在10%以下。
記者采訪了解到,個人購買符合普通住房標准的住房,按照成交價格的1.5%征收契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非住房、別墅的,按照成交價格的3%征收契稅。特別是自今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的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的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普通住宅指導價格主要作為產權過戶時納稅價格的參照標准,體現了政府對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決心,以及對自住型購房者的大力支持及有力保障。普通住宅價格標准的調整降低自住型購房者的交易成本,對其產生較大影響。本市部分銀行業人士上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優質客戶購買首套普通住宅仍能享受首付二成、利率七折的優惠。
本市近年來已經多次調整了普通住宅標准。距離最近的一次調整為2008年11月。當時,本市中心城區執行新的『普通住宅標准』,價格平均上調幅度超過30%。其中,南開區指導價從每平方米6800元上調至9300元,上調36.8%;和平區從8700元上調至11400元,上調31.0%;河西區從7100元上調至9500元,上調33.8%;河北區從6100元上調至7700元,上調26.2%;河東區從6200元上調至8100元,上調30.6%;紅橋區從5600元上調至7800元,上調39.3%。(記者劉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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