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9時26分報道,近日,位於廣州市的黃埔軍校同學會舊址被改造成夜總會被媒體關注,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廣州市文化執法總隊有關負責人趕赴現場查看,提出整改意見。
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物處負責人劉曉明說,這個夜總會沒有向有關文物主管部門報建的。廣州黃埔軍校同學會舊址這個建築物是建於1924年,在整幢3層建築臨街的南北兩面牆上,掛出多幅酒吧的招牌。先前掛在該文物保護建築大樓一樓正門右側牆面的『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牌子早已不知所蹤,竟被一幅醒目的彩色『急招服務員』廣告所替代。
據說酒吧每天晚上9時30分開業,生意還很不錯。從珠江南岸向北岸遠遠望去,這幢新裝修的酒吧格外醒目,霓虹燈閃爍,而在建築的北面牆體上,整幅牆體布滿酒吧的招牌。很難相信,這樣一幢充滿商業氣氛的建築,就是昔日肅穆的黃埔軍校駐省辦事處、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青年軍人聯合會舊址。
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物處負責人劉曉明說,其私請無文物施工資格人員建水池,構成了危及黃埔軍校同學會舊址文物建築安全的最大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建設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境的活動。承租方則多次申辯,聲稱所建水池是合格的。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