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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教委獲悉,本市春季開學將嚴格教育收費管理,堅決杜絕教育亂收費。根據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在免收學雜費和免費提供教科書後,除按規定允許的代收代辦和服務性收費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收費項目標准等須公示
今年春季開學,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各學校要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社會公示經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及舉報電話等。未經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費。同時,也禁止學校將超標准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行為通過公示『合法化』。
收費要開合法收費票據
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在免收學雜費和免費提供教科書後,除按規定允許的代收代辦和服務性收費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嚴禁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接收借讀生,收取借讀費。嚴禁自立收費項目。嚴禁以『補課費』、『輔導費』、『培訓費』等名義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學校收費要給家長開具合法有效的收費票據。堅決制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
允許收費項目
允許的代收代辦和服務性收費包括如下項目:義務教育階段符合國家規定教育教學要求的社會實踐活動費;作業本(即符合相關規定的學科練習冊);校服費;課後托管費(1年級至6年級)。高中階段符合國家規定教育教學要求的社會實踐活動費;學校組織軍訓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伙食費和住宿費;教材課本費;校服費。
學校代收代辦和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盈利原則。學校提供屬於正常教學活動必需的服務,不得另外收取費用。嚴禁將講義資料、取暖、電子閱覽等作為代收代辦和服務性收費事項收費。(記者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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