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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3月1日),正月十六,是天津市市內六區煙花爆竹零售的最後一天。大部分煙花爆竹零售攤點從昨天(3月1日)開始結束銷售。與此同時,天津市將對尚未售出的煙花爆竹整箱回收代存。
記者從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各區縣煙花爆竹零售點經營許可期限已到或即將到期(個別零售點銷售至3月15日)。各區縣安全監管局應認真組織做好全部剩餘的煙花爆竹回收代存工作。對逾期未按要求進行代存的零售點,按非法儲存煙花爆竹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要及時收回許可期限屆滿的零售網點經營許可證,統一處理,並填寫《2010年未售完煙花爆竹回收代存登記表》,與無需代存零售點負責人簽訂《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無需代存承諾聲明》。
各批發企業要組織制定回收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並組織充足運力,確保回收儲存運輸環節的安全;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回收儲存產品安全質量進行查驗,發現零售點返回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堅決不予保存,嚴禁散箱、散包回收;要對負責回收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員、倉庫保管員、守護員、駕駛員、押運員、裝卸搬運人員再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其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回收儲存環節的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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