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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高新區下發《關於評選表彰2009年度高新區『五一』勞動獎狀、『五一』勞動獎章和推薦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五一』勞動獎章的通知》。通知指出,2009年,是濱海高新區發展非同尋常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濱海新區的正確領導下,積極化解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衝擊,把思想和行動高度統一到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統一到全市『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的部署上來,統一到『著力構築三個高地,全力打好五個攻堅戰』的目標上來,以更加求實的精神、更加務實的作風,著力打造最優投資環境,著力培育一流創新能力,著力構築高端產業結構,著力抓好重大項目建設,著力提供堅強黨建保證,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務,鞏固和保持了高新區又好又快的發展勢頭,取得顯著成績。
一年來,濱海高新區廣大職工認真落實市委和高新區各項工作部署,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嚴峻挑戰中,充分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開展了以『我為高新區發展建言獻策做貢獻『、『同舟共濟保增長,建功立業促發展』為主題,以『五比一創』勞動競賽為載體,以創建『工人先鋒號』、爭當『工人發明家』為引領的多種形式的群眾性建功立業活動,進一步調動了廣大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實現濱海高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為表彰先進,進一步激勵廣大職工全面貫徹落實市委九屆七次會議提出的『調結構、促轉變、增實力、上水平』的任務目標,為著力構築『三個高地』、全力打好『五個攻堅戰』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根據市總工會《關於評選表彰2009年度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和『五一』勞動獎章的通知》精神,結合濱海高新區實際,高新區工會決定,評選表彰2009年度高新的區『五一』勞動獎狀、『五一』勞動獎章,同時向市總工會推薦申報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五一』勞動獎章。現將評選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凡在高新區注冊並已建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和機關單位,加入工會組織的職工、機關公務員、個體和私營企業勞動者、外來務工人員均有參評資格。
二、評選名額本年度評選區級『五一』勞動獎狀先進企事業單位3個、先進集體10?個,『五一』勞動獎章先進個人15名。推薦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先進單位1個,『五一』勞動獎狀先進集體4個,『五一』勞動獎章先進個人8名。
評選中各類人員比例為:一線職工(指企業車間主任和事業單位科級及其以下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70%;企事業單位黨政負責人不超過10%;企事業單位高級管理人員和機關正、副處級公務員不超過10%(黨政機關中副局級以上含副局級的領導乾部不參評);其中,婦女不少於20%,青年、少數民族、民營企業和外來務工人員應佔有一定比例。
三、評選條件評選的高新區『五一』勞動獎狀、『五一』勞動獎章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推薦呈報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獎章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必須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章,恪守職業道德,解放思想、乾事創業、勇於創新、爭創一流,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在推進高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具有較高的群眾威信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先進單位、先進集體1、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改善民計民生,為群眾排懮解難,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2、在貫徹落實市委和高新區『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的工作部署,克服國際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開展工會職工與企業『共同約定行動』,同舟共濟,攻堅克難,在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實現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3、在深化改革,?調整優化經濟結構,推進科技進步、優化產業結構、提昇技術水平、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完成重大科研項目、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4、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重點工程、民心工程建設以及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5、在創一流工作、一流管理、一流服務、一流效益和機制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6、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等工作中做出貢獻的;
7、在促進安全生產,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居本地區或本行業領先水平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8、在宣傳、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9、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二)先進個人1、在構建和諧社會,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帶頭不減員、不降薪,履行社會責任,維護社會穩定及重大活動重點工作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為高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2、具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識和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高超的職業技能;
3、堅持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能,愛崗敬業,無私奉獻,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出色完成本職工作;
4、團結互助,誠實守信,清正廉潔,模范遵守法律法規;
5、在宣傳、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工會法律援助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四、評選要求1、推薦的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獎章獲得者應有一定的榮譽基礎,應在區縣局、總公司(集團)級先進基礎上產生;
2、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程序,接受群眾監督。推薦人選必須自下而上,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等民主程序選舉產生,並在本單位公示獲得群眾公認。
3、此次評選要突出體現時代特色,把那些在推動我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在重大影響的工作和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個人評選出來。
4、申報高新區和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獎章需填報《審批表》一式三份(見附件),主要事跡欄填寫不少於500字事跡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15日之前報高新區工會。
5、申報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的單位,除填寫《審批表》外,還需填寫《先進單位有關情況反饋表》一式三份。凡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申報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章的先進個人,也要隨《審批表》填寫《企事業負責人有關情況反饋表》一式三份(見附件),一同上報。
五、出現以下情況的企事業單位和黨政工主要負責人不得參評:1、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
2、企事業單位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
3、企業未被命名為A級或者A級以上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稱號的;
4、出現經營性虧損的;
5、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嚴重職業危害的或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
6、不能按時足額上繳工會經費的。
附件(一):
1、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章先進個人審批表
2、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先進集體審批表
3、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先進單位審批表
4、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章先進個人登記表
5、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先進集體登記表
6、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先進單位登記表
7、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章先進個人(企事業負責人)有關情況反饋表
8、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先進單位有關情況反饋表
9、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獎章評選情況統計表
10、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填表說明
以上附件請在天津市總工會網站上www.ftutj.ne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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