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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的馮幸耘委員在向本次會議遞交的提案中建議,要從嚴格控制建築工程預決算、調整工程監理人員工資發放機制等方面采取相應措施,從源頭把關,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監管。
馮幸耘委員建議,培養一批高層次技術人員深入建築施工一線,規范設計手段,科學設計工程項目。要對建設單位編制報表的誤差制定相應有效的約束機制,以工程量清單報價為切入點,實行量價分離,從源頭把住質量關,有效消除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對工程量多估冒算、虛增工程量等現象。要加強對施工和技術人員的質量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質量意識和法律意識。要嚴格把住招投標質量關,在重視施工企業招投標工作的同時,加強規劃設計、監理等環節的招投標工作。要建立嚴格的建築市場准入和請出制度,維護市場正常秩序。此外,還要改變現有的部分工程監理人員工資由開發商提供的機制,建議由第三方提供托管,待每一工程質量確有保證之時,再由第三托管方代開發商發放監理人員工資,以保證發揮監理的監督作用。(記者汪偉 見習記者魏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