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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獲悉,3月1日起,天津市將市內六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的重殘或雙殘家庭納入到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范圍。昨日,市國土房管局負責人在熱線中解讀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政策的具體內容。
據了解,本市符合重殘或雙殘家庭認定條件的智力和精神殘疾人員,其監護人同意與其共同配租後,均可提出申請。申請實物配租時,須提交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房地產權證》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要件,向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經街道初審、區房管局和區民政局復核、區房管局公示、市國土房管局核准後,按相關規定實施配租。
經審核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條件家庭其配租標准為:2至3人家庭,原則上配租一居室單元住房;3人以上家庭,可配租二居室單元住房;3人家庭為三代同居一處或3人家庭有年滿16周歲異性子女的,也可配租二居室單元住房。
廉租住房配租家庭上交的代管房屋,原則上作為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家庭的租賃房源,並優先提供給本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的單人戶和月收入低於600元、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的重殘單人戶租賃。(記者曲彤通訊員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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