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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當時家裡沒人,要不非得嚇著!』前天,記者在塘沽貽豐家園楊先生家裡看到,客廳的落地窗戶上一個碗口大的破洞赫然入目,周邊還散落著一些細碎的玻璃碴兒,明顯是被點燃後的鞭炮濺上的黑糊點子在玻璃上隨處可見。要知道楊先生家住23樓,玻璃的位置至少距離地面六七十米,到底是什麼東西有這麼大的能耐將這麼高的玻璃震碎呢?
『正月十五那天晚上,我們回到家不久就聽見外面煙花聲陣陣,於是打開窗簾想「賞花」!』誰知道還沒看到『花』有多燦爛,玻璃上一個碗口大的洞就吸引住了楊先生的目光。『不光是破了的玻璃,其他玻璃上也布滿了黑色的糊點子。玻璃這麼高,不太可能是人用石頭砸的,只能是煙花威力太強大了,把玻璃震碎的!』從現場的情況,楊先生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楊先生說,每年過完年他們家的玻璃上都會被鞭炮煙花濺上糊點子,可沒想到今年『昇級』了,直接把玻璃震碎了。『感覺前幾年小區裡放鞭放花的沒有那麼多,可今年格外多,可能是因為越來越多的人在這兒過年吧!』第二天早上,楊先生就找到了負責小區物業的貽和物業,物業公司在幾番解釋後,得出了『不歸物業負責,可以報警』的答復,無奈之下楊先生只好找到了本報。
隨後,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天津津濱正通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啟源。付律師告訴記者,楊先生家的這個事情比較特殊,很難界定侵權范圍。由於當時家裡沒人,楊先生並沒有看到是誰燃放的煙花,甚至很難確定一定是燃放煙花造成的玻璃破碎。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確實不應該承擔相應責任,今後楊先生也不能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由於沒有第一現場證據,即使楊先生報警,警方也很難破案。但如果楊先生之前為家庭財產作了保險,那麼這種情況可以找保險公司索賠。(記者張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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