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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希燕代表和網民聊天。圖/記者殷建軍
去年我寫了14個議案,13個建議,參加三次省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專題調研和視察。列席兩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參加了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執法檢查,很多建議被采納。
做了三個多月的基層調研。這次提了15個議案,17個建議。
雖是『名嘴』,但面對網友們的一擁而上,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府參事、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還有點不習慣。網友提問之專業之尖銳,讓這個名嘴見識了網友們的叡智。不過,秦希燕以坦誠、率直贏得網友的大拇指。
代表履職成為關注的焦點,被問到如何看待代表之職時,秦希燕風趣地說,『代表要代纔能表,多聽取民意,反映民求。』
代表要向選民述職嗎?網友盤根問底。『代表應向選民介紹情況。這個「情況」,就包括代表履職的工作。』秦希燕說。
網友麓山行走建議:人大代表法,要從制度、財政等方面規范,防止利益集團的代表和光說好話的代表出現。還有網友建議,代表當選後,應有跟選民的溝通機制,公布電子信箱等聯系方式,方便選民提意見。『說得很對。』秦希燕指出,要加強對代表建議議案辦理的監督機制和評估機制。
『秦代表,你敢帶頭公開曬曬代表履職情況嗎?』網友用起激將法。『可以。』你可以公開你的電話和郵箱嗎?『可以。』對於網友要求,秦希燕一一滿足。
『之前的李莊案,一些人認為,李莊被「黑打」了。他被「黑打」的主要依據,應該就是刑法306條。』李莊案昨天成了網友的『火力集中點』。
對於李莊案,秦希燕沒做正面答復。但關於刑法306條的規定,秦希燕認為『應該取消』。『律師無法保證每一點提出的都是正確的。如果提出的不正確,嫌犯改口供就認為是律師的偽證,那律師就不敢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律師的合法權益也無法保障。』秦希燕說,會上他已上交關於取消該條款的建議。
『取消律師偽證罪,如何確保律師不亂搞?』網友追問。『我們是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律師應加強職業道德規范。』秦希燕說。
一網友建議法院的判決書應公示。『判決應公開、公示,應在網上公示。』秦希燕回答。『這次兩會中,我也提到法院應當庭確定證據,多給陽光審判。』
『律師偽證罪』應明確界定
兩會上,媒體將焦點集中到『重慶打黑』,李莊案也引發人們對律師職業的思考。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呼吁,建議『取消《刑法》三百零六條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礙作證罪』。
他認為該條款有三個缺陷,首先,律師擔心在擔任辯護人時,平白無故被追究刑事責任。其次,代理刑事案中,律師怕調查取證後,收集到的證據有利於被告人,卻與偵查機關調取的證據矛盾,基本不取證。三是,該條款中的『幫助』『引誘』等詞缺乏明確的界定標准,客觀上加大了律師執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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