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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0日獲悉,天津市交管部門嚴查違法停車並實施7條措施,9月底前實現市區道路車輛停放規范,統一市區佔路停車場設置,要求停車場設施完好整潔,服務人員持證上崗,撤除市區不符合規定的停車場和停車泊位,調整遷移設置不合理的停車場和停車泊位,佔路停車場無殘損車輛、無交通事故車輛。
市交管部門實施的7條措施具體包括:
1.建立轄區道路違法停車現狀、佔路停車場等檔案,按先主乾道後次支路順序分階段確定達標時間和達標標准,在首批創建達標道路確定一條停車形態多樣、具有代表性示范路;
2.逐一核定現有佔路停車場范圍,確定佔路停車場標志、管理亭位置,重新設定佔路停車場使用時間、車輛停放方式,市區佔路停車場停車泊位統一編號,依法取締影響交通、擅自設立、周邊設有大型路外停車設施的佔路停車場;
3.系統排查轄區公建設施,調研挪作他用配建停車場並督促盡快恢復停車功能,可在停車矛盾突出區域嘗試休息日和節假日利用周邊單位、學校場院停放車輛;
4.協調清障救援部門在重點地區、繁華路段安排清障車全天執守,隨時清拖違法車輛,對已達標道路實施『佔領式』管理,在違停高發或易反復重點路段增派交警或協管員、設置反光錐筒、安裝『車擋柱』;
5.各區設存放清運車輛指定停車場,設專人登記並查詢違法人;
6.統一設計、規范停車場標志,明確停車時間、收費標准、四至范圍、監督電話,對已設置禁止停車標志一並標明監督查詢電話,清除取締停車場泊位線和拆除標志,依法追究擅自施劃停車泊位責任人法律責任;
7.對轄區出租車違法停車聚集點,反復清理和依法處罰,重點解決中山門輕軌車站、南京路濱江道交口公交車站、天津站周邊等違停攬客問題。(記者馮琳通訊員楊毅王棟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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