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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朋友拆遷能拿補償款,王某心生歪念,以能找關系多拿錢為名騙朋友寫下授權委托書,自己借其名義拿走全部補償款不說,還反過頭來收取好處費。日前,王某被天津河東警方刑事拘留。
2008年年底,家住河東區富民路的男子趙某收到拆遷通知,拆遷部門以每平方米400元標准發放補償款,趙某的朋友王某無意中得知此事,覺得有機可乘,便動起了歪腦筋。2009年7月,王某主動找到趙某,謊稱自己能找到拆遷部門的負責人,將拆遷補償款提高到每平方米800元。趙某聽後喜出望外,立即寫下一份授權委托書,將此事全權交給王某處理。王某持趙某親筆書寫的委托書來到拆遷部門,按照每平方米400元標准把拆遷補償款全部領走,共計82000元。隨後,王某將其中3萬元交給趙某,謊稱餘款將陸續到位,趙某當即拿出1萬元給王某算是好處費。
2010年1月,王某再次找到趙某,自稱能托人辦理違章建築部分的補償款,趙某再次信以為真,又寫了一份授權委托書,並拿出兩萬元給王某用於『請客送禮』運作此事。而在此之後,趙某見王某遲遲沒將餘款拿來,便開始有些嘀咕。2月22日,趙某找到拆遷部門進行查詢,纔了解到王某早就拿走了自己所有的補償款,而且按照拆遷政策,補償款也不可能由400元變成800元。知道真相的趙某立即前往王某家中索要被騙錢款。心中早有准備的王某把大把的票據扔給趙某,稱為『疏通關系』自己已花了3萬多元了,就連應得的好處費都搭進去了。
而後,趙某在多次索要餘款未果的情況下,不得不到公安河東分局經偵支隊報了案。日前,經偵支隊民警將王某抓獲歸案,最終在審理中王某交代了編造謊言騙取趙某錢財的犯罪事實,而5萬餘元的拆遷補償款在短短的幾月間已被王某揮霍一空。3月3日,王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記者尹娜通訊員劉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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