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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廣東東莞市政協召開了十一屆六次常委會,常委會應到75人,卻有21人請假,缺席率高達28%,市政協主席劉樹基說,既然擔任社會公職,就要認真履行責任,目前常委請假由所屬專委會批准,他將考慮把批准權限上移。
東莞政協遇到的尷尬事,應當不是個例。照理說來,擔負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與參政議政職責的政協,是維護與保證政治民主生態的一個重要機構,其成員應當是充滿了政治熱情的。但從政協成員的構成結構來看,似乎並非如此。照政策規定,政協委員以界別為單位,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其成員的覆蓋層面不可謂不廣,不過照老百姓的眼睛看來,能位列其中的不外乎是各界的所謂『精英』。倘若各界『精英』真的都具有『達則兼濟天下』的情懷,有為公眾利益說話的責任感與使命感,那也是完全可以的。遺憾的是,這些『精英』中有不少人只是『被參政』的。
65歲的中國科學院院士、北京大學教授丁偉岳說當初是從電視裡知道自己是全國政協委員的,後來每次換屆,『一直到電視臺宣布我纔知道,沒有人問過我願不願意當』。他認為,現有的政協委員遴選機制存在漏洞,於是在今年開會時,他提了一個建議:調整委員的產生機制。這些政協委員連『不同意的權利』也沒得到尊重,又怎麼可能保證他們都具有參政議政的激情呢?
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乾出了驕人的業績,不等於他就具備了參政議政的能力,也不能強行認定他有政治熱情。比如劉翔,在開會期間又要請假去參加多哈的比賽,他三年來在兩會上的時間並不是很長,連他的『粉絲』張泉靈也認為,劉翔很棒,但並不就意味著他要成為一個政協委員。
賦予一個人政協委員的身份,也就意味著賦予他『權力』:對他人施加影響的能力,『對共同體內部資源配置均衡格局的影響力』,以及用權力去制約權力的能力。假如這個人原本就無心於承擔這份公共職責,那勢必會損害公共利益。孔子說:『陳力就列,不能者止。』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一些委員接受媒體采訪時總是強調,自己進京開會是來『認真學習』的,完全不知自己肩頭應有的重任。
東莞28%的政協常委請假,錯不在他們,錯在於把他們選入政協的制度。因此,請假的門檻再高,也不可能提高他們參政的激情。 -洪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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