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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日記』據說是韓峰在來賓市任煙草專賣局局長期間寫的。這座辦公樓也是在韓峰任上建的。 |
近日在網上被炒得沸沸揚揚的『局長日記』究竟是否出自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官員韓峰之手?是誰把這些日記拋到了網上?記者試圖從日記提及的相關人士中尋求突破。
尚無證據證明日記系偽造
網上流傳的『局長日記』近日被發現又有了新的內容。日記顯示的時間是從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10日。除一天外,其他每天都有記錄,多則上百字,少則一兩句話。網友根據日記提及的相關內容統計,在一年五個月零十天內,日記的主人布置工作2次,參與開會12次,會議討論40次,修改文件稿或講話稿、論文12次,處理文件64次;與此同時,喝酒185次,與同僚去歌廳唱歌42次,與5個情人偷情21次,陪妻子上街或旅游112次,受賄7次共計27.5萬元。
該日記中出現的有名有姓者達50多人,包括家庭成員、同事、上級領導、地方官員、情人、業務往來者等。時任廣西來賓市副市長的黃桂廷在日記中被多次提到,涉及工作往來和宴請場合。
現任來賓市政協副主席的黃桂廷告訴記者,他和韓峰是欽州老鄉,已經認識20多年了。據黃介紹,韓是南下乾部子弟,出生在欽州,大學中文系畢業後,當過欽州地區行署副專員任西江的秘書。上世紀90年代初,任西江調任自治區煙草專賣局局長,韓隨之調到煙草局當局長秘書。此後,韓負責過辦公室工作,並先後在崇左、貴港、欽州3個市的煙草局當過局長,2003年調任來賓市煙草局局長,2009年初調回區煙草局任法規處處長,去年底轉任銷售處當處長。
黃說,韓在來賓當煙草局局長時,自己身為副市長正好分管這一塊,所以和韓的往來比較多。
據黃透露,今年正月初三,他在網上看到『局長日記』後,便給韓峰打電話。韓當即否認:『我哪有時間寫日記』。由於發帖者自稱是韓的情人譚某的丈夫,而譚現已離婚,韓罵道:『這顛仔,他離婚關我什麼事?』
黃介紹,韓有時會帶一兩個漂亮女職工出來應酬,那是『開展業務的需要』。有人因此和韓開玩笑,韓回答說,手下這些美女『只能看不能用』。韓也去KTV,但他不唱歌,只在包廂裡抽煙、喝酒,高興時就吹口哨。在朋友的印象中,韓平時愛玩攝影、電腦、手機,儼然是一個『性情中人』。
盡管黃桂廷沒有對日記中與之相關的內容提出質疑,但他認為,日記不可能是韓寫的。他分析,韓峰是秘書出身,做事很小心謹慎,『一是一、二是二』。他個子瘦小,看上去很文雅,也很精明。『要不是他素質高,當年任西江調到區煙草局時也不會把他帶在身邊』。韓在處級崗位摸爬滾打了10多年,當然知道受賄是重罪,『怎麼可能傻到把收錢的事寫到日記裡,留下把柄給別人抓呢?』
黃強調,『不僅我不相信這日記是韓峰寫的,其他熟悉他的人也不相信。除非韓峰神經有毛病,否則沒法解釋。』
來賓市攝影協會會長覃剛的名字也兩次出現在日記裡。『日記提到了我和韓峰及煙草局的兩個女職工一起吃宵夜的事』,覃在電話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其實那天晚上一起喝酒的不止這4個人,為何日記裡偏偏只記錄兩男兩女,令人浮想聯翩呢?』
韓峰從欽州調到來賓工作時帶來的司機小廖說,他說,韓是個很顧家的人,在來賓工作期間,每個周末都回南寧和家人團聚。韓和妻子是大學同學,夫妻感情一直很好。
如果日記是別人編造的,怎麼可能把近一年半的時間裡發生的事都事無巨細地記錄下來?對此,黃桂廷解釋說,官員的行蹤是透明的,一個星期內的事情,辦公室早就安排好了。『如果誰有心記下領導做過的事,完全是有可能的。』
一位當年與韓一同上山下鄉的老鄉,因為到來賓出差與韓喝了一次酒,也被寫進了日記。他分析認為,韓當過領導的秘書,應該有記日記的習慣。但網上的日記很可能不是韓的原版,而被部分地修改過。
除涉及偷情和受賄部分無法核實外,記者找到與韓正常交往並在日記中被提及的一些人士,他們均承認所涉及的那部分內容確有其事。經網友比照,日記中記錄的因公日程內容也能在『煙草在線』網站發布的新聞中一一得到印證。目前的證據雖難以認定日記字字出自韓峰之手,但也無法證明此日記系人為偽造。
女當事人否認其前夫外泄日記
在網上發布『局長日記』的是一位網名叫『含仙子』的人,自稱是韓峰情人譚某的丈夫,目的是要讓韓也嘗嘗『妻離子散的滋味』。但他始終沒有透露自己是如何獲得這一日記的。
在日記中,被記錄偷情次數最多的,是來賓市煙草專賣局業務員譚某。據接近譚的一位人士透露,譚和在柳州工作的丈夫於2007年9月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了。
有報道說,譚的丈夫懷疑妻子和韓峰有染,曾到來賓市煙草專賣局鬧過,後被警察勸離。
但與譚接近的這位人士否認了上述說法。他說:『他們是和平離婚的,雙方現在還有往來。』『局長日記』在網上出現後,譚曾親口告訴他,這事不可能是她前夫乾的。雖然這位人士有意幫助記者聯系譚某接受采訪,但譚在從來賓到南寧出差的途中,被區煙草局紀檢部門叫走,後來手機就一直關機。
網上關於幾個女當事人的照片有好多張,除了從某人纔網上『人肉』出來的學員照外,其他照片已被證明是張冠李戴。這位人士分析,譚的前夫和日記中提到的幾個女當事人都認識,如果真是他所為,照片怎麼可能搞錯呢?另外,韓峰經常開房的國際大酒店在來賓市區,『含仙子』怎麼把在南寧的國際大酒店的照片發上網呢?應該說,譚的前夫對來賓的情況很清楚,不可能不知道來賓有這家酒店。
近日網上還出現了以譚某的名字命名的博客,並發表了題為『傷害我的人,請停手吧』的博文。經有關人士向譚本人求證,這個博客也是假冒的。
坊間還有一種說法認為,有人故意『借刀殺人』。韓峰去年底從區煙草局的二線部門法規處調到最重要的業務部門銷售處當處長,而區局領導往往是從銷售處的位子上提拔的。據說韓已被上級看好,因為內部有人試圖阻止韓的仕途,所以纔在此時抖出『猛料』。今年1月,『局長日記』出現在人民網的強國論壇上,時機頗為吻合。
但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堅稱,這一猜測沒有任何根據,韓的調動屬於內部正常崗位調整。
記者隨後分別給區煙草專賣局的一些處級乾部打電話,有的說打錯了,有的一聽是記者就擱下電話,有的推說找局領導,有的說此事不便談,但沒有一個人對韓作負面評價。一位要求匿名的煙草系統職工甚至稱贊韓是一個『有能力』、『清廉』、『公正』的領導。
將視情況對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據悉,當事人韓峰已就日記外泄一事向警方報案。福建省廈門市嘉禾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舟雄律師認為,若無中生有,或篡改日記,侮辱、誹謗他人,屬侵害他人名譽權范疇。而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或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內容向社會公布,屬於侵害他人隱私權。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究侵權人的侵權責任。
有分析認為,『局長日記』最初吸引眼球的可能是對偷情的描寫,網友稱之為『香艷日記』。隨著它在網上持續昇溫,越來越多的人將它當做『官員日記』來研究,因為它『准確反映了官僚生活的常態,是一個難得的標本』。不僅國內媒體對此保持關注,外電也進行了報道。英國《每日電訊報》報道的題目是:《性、酒和手機:一個中國官員的秘密生活》。
『局長日記』也成了媒體記者向全國兩會代表、委員提問的話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恆表示,若網上流傳的『局長日記』屬實,則韓峰的行為是公職人員行為規范所絕不允許的,至少其個人操守是失范的。鑒於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我們將視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其所在單位已讓他停職檢查。接下來的調查中,如果發現其觸犯法律,將循司法途徑處理;如違反行政規定,他本人也要承擔相關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姜建初在談及『局長日記』時說,對一件事要結合人性、經歷和社會范圍來看。貪官也是一個人,一個貪官並不是從一開始就是壞的,每一個貪官都有過一段輝煌。貪官有自己真實的一面,為社會作過貢獻,曾經是好的,否則能當這麼大的官嗎?
全國人大代表、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也表示自己聽說過『局長日記』的事,他認為,要由對其有管理權限的部門去調查,如果屬實,一定要嚴肅處理。
目前,當事人韓峰正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紀檢監察部門的審查。由於日記涉及該局多名中層以上官員,此事能否徹底查清,還是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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