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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來,全國范圍發生了多起暴力拆遷事件,社會反響強烈。征地拆遷安置工作關系到每一位拆遷群眾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矛盾,造成不穩定因素。』12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工商銀行溫州市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金穎穎在審議兩院報告時,語氣沈重地說。
她的話題引起了許多代表的共鳴。一些代表認為,尤其是一些地方存在暴力『強拆』和違法『強拆』,在進行過程中最容易釀成群眾流淚甚至流血事件,應該在現行制度上加以完善,保證征地拆遷工作的每個環節都沿著法制的軌道運行,盡可能減少『強拆』,並杜絕違法『強拆』。
今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嚴肅查辦征地拆遷等領域發生的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職務犯罪,從司法的角度最大限度地預防和化解矛盾。金穎穎代表建議,應當重視檢察機關預防犯罪的職能並善加利用。
金穎穎代表建議,檢察機關可全程跟蹤監督征地拆遷工作,包括征地拆遷公示、征收土地規劃、拆遷補償評估機構的選擇,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等等,以促使相關政府部門能夠公開、透明、規范運作。同時,檢察機關還要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作用,對拆遷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操作及時提出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督促地方政府及時改正。
『在拆遷過程中,往往政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不利於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全國人大代表、寧波大學圖書館館長范誼表示。
『對被拆遷人而言,在現行政府救濟途徑之外,還應尋求第二條救濟途徑,供被拆遷人選擇。』金穎穎代表認為,應當從權力制衡、司法獨立的角度對現行拆遷制度進行重構。在政府提供救濟途徑的情形下,平行建立一個有檢察機關為主導的拆遷救濟新途徑,使私權遭到侵害的被拆遷人有自由選擇救濟途徑的權利。這樣可以避免拆遷過程中,由於缺乏有效的救濟渠道而導致的被拆遷人采取極端暴力手段對抗執法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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