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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26日,廣東省吳川市第二看守所羈押嫌犯林立峰死亡。廣東省檢察院昨日向媒體通報死亡鑒定情況,表示檢察機關將依法公正處理此事,並歡迎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據湛江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6月25日,犯罪嫌疑人林立峰在吳川市城區持尖刀,劫持一名剛放學的初中男生,後被吳川市公安局乾警將其制服,羈押在吳川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林立峰情緒激動,不時用腳踢人,用頭、身撞人。6月26日12時50分,同倉在押人員發現林立峰的呼吸和心跳很微弱,看守所醫生立即對林立峰進行胸部按壓搶救,後將其送往吳川市人民醫院救助,林立峰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件發生後,湛江、吳川兩級檢察機關對事件展開了調查。2009年7月2日,湛江市檢察院法醫對林立峰的屍體進行了解剖檢驗,並委托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進行病理檢驗,認定林立峰屍體左冠狀動脈前降支粥樣硬化II級,管腔狹窄40%,其他器官未見明顯異常,可排除外傷性暴力致死。鑒定結果林立峰的死因符合心源性猝死。
林立峰家屬對以上鑒定結果表示不服,檢察機關為此決定組織法醫專家會檢,同時同意死者家屬聘請其指定的法醫現場見證會檢過程。但死者家屬提出必須由其指定的鑒定機構獨立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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