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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各代表團拿到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修改情況的說明》,在文中,曾引發代表爭論的『規范灰色收入』被刪除,『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范灰色收入』修改為『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會後,這一修改繼續成為議論的焦點。
『灰色收入雖然被刪除了,但是不可否認,它在現實生活中是存在的。』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說。
『灰色收入這個領域,以後的報告中恐怕還會涉及,但這次只能這麼處理,應大家要求刪掉,留待以後處理。』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工作報告中沒有了這方面的表述,並不意味著不會解決這個問題,應如何規范現實生活中存在的這種模糊地帶,學術界以後還要繼續研究,管理部門也要推動這方面的工作。』
在《關於〈政府工作報告〉修改情況的說明》中,記者看到,此次修改共有15處,其中比較重要的有7處——
『打好節能減排攻堅戰和持久戰』一段中,把『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燃煤機組必須同步建成並運行煙氣脫硫設施』修改為『所有燃煤機組都要加快建設並運行煙氣脫硫設施』。
『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工業廢物回收利用、餘熱餘壓發電和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後,加上『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資源』。
在『推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一段中,把『重點抓好西藏和四省藏區、新疆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工作』一句,移至『加強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支持』之後。
『大力加強文化建設』一段中,把『加強文物保護』改為『加強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一段中,在『加強城鄉低保工作』後增加『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在『要多渠道增加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加強監管,實現保值增值』後,加上『鼓勵和支持慈善事業發展』一句。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一段中,把『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范灰色收入』改為『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在『要繼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一段,在『完善國有資本經營管理預算制度』後,加上『增強財政預算的透明度』一句。
賈康認為,由於『灰色收入』這個概念在討論中的界定並不清晰嚴格,所以從《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其刪除是有道理的。
全國人大代表戴玉忠認為,《政府工作報告》中最終刪去『灰色收入』這一提法,可能是出於『灰色收入』這個名詞目前在實踐中很難作出准確的、明確的定義,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中也沒有這個名詞。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明蓉也認可這種觀點:『現實生活中還是存在這個現象的,但是灰色收入不是一個法律用語,而是一種口頭用語,無法界定其內涵。如果不刪掉,容易在公眾中引發一些歧義,刪掉是為了避免讓公眾有想象的空間。』
但是,賈康認為,刪掉這一說法也留下了一些遺憾。
『修改後的《政府工作報告》,把一個收入的模糊地帶的規范性提高這層意思沒有了,缺乏對收入改革中應該規范的那個地帶的表述。』賈康說。
在韓德雲看來,這項收入大量存在於行政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國有企業等部門,必須要得到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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