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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的『日記門』局長、涉嫌受賄犯罪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銷售管理處處長韓峰昨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
受賄款多為建築商所送
現初步查明:2002年至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韓峰(男,53歲,正處級,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銷售管理處處長)利用先後擔任欽州市煙草專賣局局長、來賓市煙草專賣局局長職務之便,在發包辦公大樓、辦公網絡建設等工程中,為承建商提供幫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賄賂款共計48.2萬元及價值30萬元的商品房一套。
此案由南寧市檢察院於3月9日立案偵查,並於3月13日報請自治區檢察院審查決定批捕。
韓峰面臨十年以上刑期
據與韓峰熟悉的來賓市某領導介紹,南寧市檢察院於3月9日正式對韓峰進行立案偵查,之前,煙草紀檢部門前期的調查顯示,韓峰具有多次受賄行為,涉及金額高達數十萬元,已經涉嫌受賄罪。
紀委辦案人員抵達來賓後,先對日記中的當事人進行了調查。3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提到了『日記門』事件,他們注意到,第二天,廣西檢察院也隨後介入調查。
據他介紹,檢察機關的專案組抵達來賓後,沒有入住市區賓館,而是悄悄住進來賓鄉下某賓館辦案,並在煙草專賣局內對日記中涉及到的相關人員進行了傳喚,很快確認了韓的部分受賄事實。
3月13日,南寧市檢察院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報請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審查對韓批捕。
法律界人士稱,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受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檢方辦案保密單位不知情
檢方的辦案進展對煙草內部也一概保密。昨天下午,記者致電負責對外信息發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辦公室主任廖宏秀,詢問他『今天案情有何進展』,廖回答說『沒有新情況』。當記者告知自治區檢察院的官網已經發布韓被捕的消息時,他顯得有些驚訝:『我們還沒有接到通知,可能要等到周一上班後纔知道。』記者問廖『煙草系統是否有其他人涉案』,他說『不清楚』。記者接著撥打自治區煙草專賣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長談天江和紀檢組長葉青峰的手機,均無人接聽。
記者聯系上一位和韓峰熟識的來賓市官員,他還不知道韓被捕的消息,他說『昨天聽說他還沒有被雙規』。另據透露,『局長日記』中提到的在來賓市煙草專賣局工作的女當事人,目前正接受檢察機關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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