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沈家聰代表建議,要加快社會志願服務的法制建設。盡快制定《志願服務法》,明確立法目的、適用范圍、歸口管理和社會支持等問題,明確志願服務的范圍、志願者注冊登記制度、志願者的基本條件、權利義務及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有關要求等問題,明確志願服務活動中的各種法律關系,減少和化解矛盾及糾紛,保障和規范志願服務活動;要形成社會化的資源投入機制,探索建立靈活多渠道籌款機制,政府在稅收政策上給予扶持。(記者馬波 白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