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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在最新一期《學習時報》上撰文指出,中國共產黨是掌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核心權力的唯一執政黨,黨的領導乾部是公共權力的掌握者。因此,治國必先治黨,依法治國必先依法治黨。
中國前領導人鄧小平曾說『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俞可平的該觀點由鄧小平的這一論斷推演而來。
俞可平在文章中明確指出,依法治黨,就是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和黨的法規來規范黨組織和黨員的行為,通過黨的各項具體制度來保證國家的憲法和黨章成為黨組織和黨員的最高行為准則。
文章將『依法治黨』的『法』界定為兩大類,一類是國家的法律,首先是國家的憲法;另一類是黨的規章制度,首先是黨章。
文章指,依法治黨,首先就是依照憲法和黨章治理黨內事務和規范黨政關系。另外,按照依法治黨的要求,在處理政務和黨務的過程中,黨的各種政策和文件、黨員領導乾部的指示和講話等,本身不得有悖於國法和黨法,應處於次要地位。
文章用四個『有利於』總結『依法治黨』的作用:有利於增強各級黨組織和黨員乾部的法律意識;有利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有利於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有利於推進黨內民主。
文章認為,『依法治黨』不是抽象的口號,也非權宜之計,而是一種治理模式。同時,由於『依法治黨』是一種治理模式的轉變,它對我們的執政方式和政治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會形成不少新的挑戰。
文章認為,要實現『依法治黨』,就要做到以下幾點要求:
——黨領導人民制定法律,自己必須帶頭遵守法律,帶頭維護法律的權威。黨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實際上就是維護自己的執政權威,增強自身的執政合法性。
——各級黨組織必須在國家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活動,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
——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
——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和黨章的要求處理黨組織與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的關系。
——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乾部,都要嚴格遵守黨的法規。
——要下決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文山會海』現象。依政策、會議和講話來管理政務和黨務,不是法治。
——要努力完善國家的法律和黨的法規。
——要加強黨員的法治教育,增強黨員的法治意識,培養黨員的法治精神。牢固確立在國家事務中『憲法至上』和在黨內事務中『黨章至上』的觀念,堅決破除『黨大還是法大』、『權大還是法大』的謎思。
2006年,俞可平因《民主是個好東西》一文進入公眾視野,被視為有影響力的黨內理論專家之一。目前,他任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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