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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學期的時間纔畢業,400餘名畢業生就要被迫搬出宿捨!學生們說是學校教官不讓住了,多交的半年住宿費不退。
今年20歲的小劉,在2007年考入了這家坐落在河西區黑牛城道上的斯波泰克技師學院,學制為3年,今年7月份畢業。對於最近遭遇的宿捨事件,小劉顯得很困惑,『2009年8月份我交了600元,可是這剛過完年,我們就收到了學校的命令,在今年3月14日之前我們畢業班所住的第二學生宿捨樓要為新同學騰地。』
近日,記者來到這家高職學校的第二宿捨男生公寓樓看到,三樓的大部分寢室早已人去屋空。在北側靠邊的宿捨裡,只剩一名高電專業的學生還在上鋪睡覺,在被問起宿捨樓怎麼那麼冷清時,該同學回答:『學校不讓住了,我是外地的,也沒地兒住,我纔不搬呢。』據該同學介紹,跟他一樣堅持沒有搬走的畢業生已寥寥無幾。
與三樓的『淒涼』,形成對比的是一樓的『熱火朝天』,『畢業班一走,一樓的宿捨就騰出來了,這不,下午剛從別的公寓搬進來五六十名女生。』該公寓值班人員介紹說。
焦點一:實習期還能不能住校?
400多名學生一周之內幾乎全部『撤退』,學生們說這種情況已經成了學校的慣例,宿捨管理人員對此沒有表態。小劉說,這個規定是學校教官說的。隨後,記者找到了這名教官,對於畢業生離開宿捨,他表示,『由於07級的學生都要下廠實習,現在基本上都搬離學校了,實習期間都不能住校,這是規定。』
對此,校辦公室的張老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校方並沒有強迫學生必須搬走的規定,如果學生本人有要求,在繳納相應的費用後仍然可以繼續住校,教官說的話我們也在調查。不過宿捨管理方面可能會對學生宿捨進行調整,比如將實習期離校學生的鋪位重新安排其他學生使用,但這都是在學生自願的基礎上進行的。可能是公寓管理人員工作沒有做到位,在與學生溝通時產生了一些誤解。『此外,學生們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跟校領導反映,我們一定會認真對待。』張老師說。
焦點二:300元住宿費誰買單?
『我現在住在尖山路那邊的居民樓裡,一個鋪位260元,六人合租的。』小劉告訴記者,之前聽說學校有這種實習期不能繼續住校的『慣例』,他提前就預定好了房子。『當初我們要求只交半年的費用,但學校沒通過,後來交了全年600元的住宿費,可為什麼提前一個學期就不讓住了?這費用是不是該退我們?』
隨後記者撥通了該校招生辦公室的電話,值班人員表示,該校住宿標准為一名學生每年600元,高職學生學制三年,最後一個學期學校推薦實習單位,在此期間由於上班時間安排不同,學校不再安排住宿,由學生自行解決。在被問到實習期間是否還需繳納住宿費時,該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不在學校住了當然不用交,畢業班可以交半年的費用,也就是300元。』
校辦公室的楊老師告訴記者,如果學生要離校,可在上一個學期結束前向校方提出申請,學校會統一辦理退宿,至於已經繳納全年費用但因各種原因現已離校的學生住宿費用還能否退還一部分,楊老師表示學校會研究解決。 (實習生李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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