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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調查103個縣2006年至2008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計劃總投資37.93億元,實際到位資金僅31.86億元,還有123.3萬人飲水安全問題未得到解決。昨天,審計署發布了『2010年第5號審計結果公告——103個縣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審計調查結果』。
審計公告稱,審計署2009年對河北、山西、遼寧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3個縣(縣級市、區)2006年至2008年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的103個縣2006年至2008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計劃總投資37.93億元,實際到位資金31.86億元,佔計劃的84%。2006年至2008年,103個縣計劃解決780.83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實際解決657.53萬人,還有123.3萬人未得到解決,佔計劃的16%;有的已建成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存在供水水質合格率偏低、運營成本偏高、管理維護不到位和工程利用率不高等問題,影響了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效果。
有些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未按要求安裝水質淨化設施。審計重點抽查的131處以高氟、苦咸水等作為水源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中,有36處工程未設計水質淨化設施,佔27%;有19處工程未按設計要求安裝水質淨化設施,佔15%。
農村學校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不足。審計調查發現,由於資金分配重點支持不夠,農村學校飲水工程建設滯後,飲水不安全問題尚未完全解決,個別地方還比較突出。截至2008年底,審計抽查72個縣的農村學校中,飲水達不到國家規定標准的佔35%。
2.81億資金 未及時下撥對103個縣及其所在的省、市(地)延伸審計發現,2.81億元資金未按計劃及時下撥,0.25億元資金未按計劃用於規定項目。
>>整改計劃今年優先解決 學校飲水問題水利部專門召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整改工作會議,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逐一明確整改的措施和期限等要求,並派出督導組前往19省督促整改,還及時下發《關於加強農村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通知》等多個文件。水利部計劃今年單獨安排資金,優先解決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相關地方政府要認真處理和糾正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撥付滯留資金,收回挪用資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積極采取措施,加快工程建設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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