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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群工部:
我哥哥生前是天津市薊縣下倉鎮中學副校長,2000年9月在下班途中遇車禍不幸去世,肇事車逃逸,當地有關部門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認定他為因公死亡。所以,在我哥哥去世後,我嫂子和我父母每月都能領到因公死亡職工家屬撫恤金。我嫂子每月102元;我父母每人每月各60元。
後來,我們從媒體上看到,早在2007年12月27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下發了《關於調整因公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按照這個文件的規定,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按月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公亡職工供養親屬,自2008年1月1日起,供養親屬撫恤金在現行發放標准的基礎上配偶每月增發68元,其他供養親屬每月增發51元。調整後,供養親屬撫恤金實際金額配偶低於591元/月、其他供養親屬低於443元/月的,分別調整到591元/月、443元/月;從2009年1月1日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公亡職工配偶及其他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又分別調整為691元/月和518元/月;從今年1月1日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公亡職工配偶及其他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再次分別調整為743元/月和557元/月。可是,直到2009年12月31日前,我親人的撫恤金都沒有變過。為此,我們從2008年五六月份向薊縣政府信訪辦、教育局等部門進行了反映,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2010年1月,我們聽一位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親友說撫恤金漲了,就趕緊到銀行查詢,查詢結果:我嫂子當月撫恤金是591元,我父母每人各為443元。盡管這只是2008年公亡職工配偶和其他供養親屬撫恤金領取的標准,但總比之前提高了許多,全家人為此還是很高興。然而,好景不長,到了今年2月份,我嫂子和我父母領取撫恤金又再次回到了原來的數額。我們不清楚為什麼撫恤金還時高時低?我們不知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文件究竟適用不適用薊縣?我們還想了解一下,我嫂子每月102元、我父母每人每月60元這一撫恤金標准依據的是哪個部門制定的文件? 張先生
□調查附記
接到張先生反映,本報與薊縣教育局及時進行聯系,該局立即責成有關部門調查並給予回復。經該局調查,張先生的哥哥死亡後,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已故工作人員的配偶無勞動能力,且無固定收入的,其有收入的子女應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計算遺屬補助時,子女按每月26元計算,不足補助標准時,再給予補助。列入遺屬補助對象的已故工作人員父母,如有其他子女,其遺屬補助應按平均分擔的原則計算。』其妻因為是非農業戶口,又有三個兒子,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為每月102元;其父母均系農業戶口,有兩個兒子,分別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每月60元,均由2000年10月執行至2009年12月。2008年5月,該信訪人曾反映過撫恤金調整問題,該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得到的回復是尚未接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於調整因公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故當時發放撫恤金未予調整。2008年8月,該局接到上級部門關於撫恤金調整的標准文件,對其撫恤金進行了調整,但因縣財政困難,其調整部分暫未發放。
2010年2月下旬,該局曾與社保部門了解相關政策,政策規定:2009年1月開始,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公亡職工配偶及其他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分別調整為691元/月和518元/月;2010年1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公亡職工配偶及其他供養親屬撫恤金分別調整為743元/月和557元/月。該局隨之對撫恤金做了相應調整,針對張先生反映撫恤金發放的問題,該局表示將盡快發放到位。
經記者進一步與薊縣教育局溝通,該局表示,拖欠的撫恤金將分步進行,預計4月份補一部分,爭取年底前將拖欠部分全部補齊。本報記者梁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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