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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女大學生張霞(化名)在網絡上認識了年近50歲的農民鄭某並與之相戀結婚。後兩人因感情不和離婚,鄭某經常糾纏張霞,並在一次爭吵後舉起菜刀砍死張霞。近日,鄭某數罪並罰,被判對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5年,剛上大學的張霞在網絡聊天時認識了在鄭州打工的鄭某,網名『隨風』的鄭某說自己是鄭州人,30歲,經商,因為忙事業,還是單身,希望能和張霞交個朋友。涉世之初的張霞相信了鄭某,並經常和他上網聊天,兩人的感情也隨之很快昇溫。
第一次相約見面後,鄭某出手大方,信誓旦旦,張霞非常感動。在鄭某來的花言巧語下,張霞和鄭某辦理了結婚證。這年張霞年芳20歲。
結婚後,張霞很快知道了鄭某的真實情況,可面對木已成舟的婚姻和信誓旦旦、捶胸頓足的鄭某,張霞又心軟了,兩人也是經常分分和和。
2008年,張霞大學畢業,在家鄉澠池找了份穩定的工作。張霞的家人知道她和鄭某的關系後竭力反對,並叫張霞立即離婚。此時張霞也反思了自己的婚姻,加上鄭某游手好閑,不求上進,整天沈迷網絡,張霞下決心離婚。
兩人於2009年2月19日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後,本身就不願分手的鄭某經常到澠池騷擾張霞,張霞不願見面,氣急敗壞的鄭某就打電話、發短信威脅張霞,揚言要殺害張霞全家,往張霞身上潑硫酸等。張霞無奈曾於2009年5月9日報警。
2009年7月5日,鄭某再一次來到澠池縣,當晚23時,張霞出門上夜班,隱藏在路邊的鄭某用菜刀脅迫張霞來到其事先看好的一廢棄窯洞內,強行與張霞發生性關系後,喪失理智的鄭某擔心張霞再次報案,就用手將張霞掐暈,拿起菜刀對准張霞的脖子猛砍三刀,致張霞當場死亡。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鄭某對已和其離婚的張霞進行糾纏,遭其拒絕,為此懷恨在心,即手持菜刀將被害人張霞脅迫到廢棄窯洞內,強行與張霞發生性關系,事後又殘忍將其殺害,鄭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故意殺人罪,法院遂判決被告人鄭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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