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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來津務工人員田先生這半年多以來一直被一個疑問困擾著。據田先生自稱,他有一張某銀行的借記卡,去年7月的一天,他發現卡內1.09萬元人民幣莫名失蹤了,打印交易清單顯示,這1.09萬元是被分3次取走的。田先生怎麼也搞不明白,銀行卡一直由自己保管,錢怎麼就沒了呢?
當事人
萬餘元存款被人異地取走
田先生對記者說,雖然事情發生已經半年多了,但他還是不清楚銀行卡裡的錢是怎麼沒的。據田先生介紹,他是陝西人,十多年前就到天津打工,從事裝修行業。前幾年,他為了結算方便辦了一張某銀行的借記卡,出事前,卡裡存有一萬餘元。2009年7月的一天,田先生在東麗區大畢莊附近的一臺自動提款機上取錢時,發現自己卡內的餘額不足100元,田先生不太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當他再次認真查詢後,發現卡內的餘額確實不足100元了。第二天,他在打印的賬戶交易明細上看到,2009年7月16日,銀行卡賬戶有3筆交易,分別被取走了3000元、4000元和3900元,共計1.09萬元,而取款的手續費共計100多元。這是怎麼回事?
據田先生稱,他現在了解到的情況是,銀行卡內的錢是在河北保定的提款機上被取走的。而自己沒有去過保定,在保定也沒有任何親戚。田先生很疑惑,銀行卡一直由自己隨身保管,從來沒有交給過別人,就連自己老婆都不知道密碼。此外,自己的密碼設置既不是6個1這樣簡單的密碼也和自己的身份證、出生年月沒有關系。『這樣錢怎麼還會沒呢。』田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銀行
錢確實取過但不知誰取的
就此,記者聯系了該銀行天津市分行,銀行工作人員以郵件的方式回復了記者。據銀行工作人員介紹,經過查詢,田先生所持的那張銀行卡在2009年7月16日確實有3筆取現記錄,金額分別是3000、4000和3900元。但是否就是客戶田先生本人取款,或是田先生委托他人取款,銀行無從查證。
是不是田先生的銀行卡被復制,纔導致這樣的事情發生呢?就這一問題,銀行方面認為,只要客戶不同時遺失卡和密碼,卡內資金是不會被盜的。
律師
銀行無法舉證就應該擔責
本市擊水律師事務所焦志軍律師認為,田先生將錢存在銀行的借記卡中,就與銀行形成了儲蓄合同關系,銀行應該保證田先生的合法權益。如果田先生所講的情況屬實,卡內的錢被他人取走,該銀行沒有足夠的證據證實是田先生自己的過錯導致錢被取走的,便應該承擔相應責任。記者王強
銀行卡使用多點留意多些安全
該銀行工作人員提醒持卡人:不隨意泄露自己的卡號、密碼、身份證、手機號碼等信息。刷卡消費時,不要讓卡片離開自己的控制范圍,輸入密碼時要遮掩。操作自助機時要注意周邊,輸入密碼時做遮掩動作,防止密碼被偷窺、拍攝。及時更改初始密碼,杜絕設置簡單密碼。一旦發現銀行卡被冒用或盜刷,要立即與發卡行聯系,並向公安機關報案。一旦發現銀行卡遺失、被盜,可先撥打客戶服務電話口頭掛失,再進行正式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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