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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以來,本市發生多起犯罪分子給被害人拍裸照,錄視頻,然後以上網傳播相威脅,或敲詐被害人錢財,或宣泄淫威的案件。近日,本市靜海法院和紅橋法院相繼對這些案件進行了宣判。
持械搶劫拍照勒索
2009年6月26日上午,馬某、方某、張某和田某4人在靜海縣某鎮持械挾持了婦女付某。搶劫財物後,4人用手機給付某拍攝裸照兩張,並以在網上散布相威脅,相繼向付某勒索錢財20萬元。同年7月至9月,方某等4人被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以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17年,判處張某16年,判處田某15年半。
錄下視頻強奸『女友』
男子劉某與女孩董某本是戀愛關系,但遭到董某之母反對。2009年9月13日,劉某強行與董某發生了關系,還用相機錄下強奸的視頻,並拍了照片。9月20日,劉某又以在網上散發裸照相威脅,強行與其發生關系。接報案後,公安機關將劉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被告人劉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警方:網站應加強審查
靜海法院法官表示,裸照上網傳播會嚴重侵害當事人的權益,網站應嚴格把關,對網民上傳的照片進行審查,不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記者張家民實習生白岩通訊員高君賢董印莊劉雯劉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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