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責任追究辦法》),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提出,為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經中央領導同志同意,中央組織部制定了《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乾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
《責任追究辦法》規定,乾部受到調離崗位處理的,一年內不得提拔;引咎辭職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處理的,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提拔;受到降職處理的,兩年內不得提拔。
在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若有臨時動議決定乾部任免的,突擊提拔、調整乾部的,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領導乾部或者提高乾部職級待遇等行為,以及本地區本部門用人上不正之風嚴重,乾部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查處不力的,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乾部或者有關領導乾部的責任。
領導乾部因違紀違法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且在其提拔任職前就有違紀違法行為的,組織人事部門必須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調查。經調查核實,確實存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乾部問題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領導乾部的秘書等身邊工作人員提拔任用,在作出決定前應當征求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的意見。
又訊:中共中央制度反腐『再出重拳』,連續授權官方媒體新華社發布了四份關於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文件。上述文件發布後,共同構成了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中國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
一周之前溫家寶總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的聲音仍尤在耳,再結合近期中央連續下發的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文件,不難發現,中央正在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步伐,使之更快趨於完善。
連發四份文件構建乾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
3月31日,中國官方媒體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責任追究辦法》),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還披露,為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經中央領導同志同意,中央組織部制定了《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乾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
新華社的消息稱,這3個試行辦法與《責任追究辦法》配套銜接,共同構成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乾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
通知還提出,各地區各部門要在認真貫徹執行《責任追究辦法》的同時,一並抓好上述3個試行辦法的貫徹落實,切實提高乾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水平。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網友評論 2 條,查看全部 | ||||
上級的文件不少下發,但一到下邊落實起來很有難度。但最起碼的將一系列的政策敢公開到廣大羣衆了,讓羣衆明白了政策,這不能不說是個社會的一大進步。
不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