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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管部門日前在執法過程中,與佔道經營的攤販發生糾紛,引發群眾圍觀並發生衝突,9輛城管車輛、5輛警車被掀翻或砸壞,9名城管工作人員、4名公安民警和部分群眾受傷。有關案情目前警方正在調查中。
這起衝突事件中,執法檢查為何演變成暴力衝突?記者就此問題進行了調查與追蹤。
城管有沒有『粗暴執法』?3月30日下午,昆明市五華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蘇天福接受了記者采訪,對公眾關注的幾個問題作出了回應。
此前,自稱是目擊者的馬鮮梅對記者說:『26號晚上城管隊員來執法時,老婆婆(指楊勝秀)坐在三輪車上,城管隊員走過去連人帶車掀翻在地上,液化氣罐子砸中她的腦袋,躺在地上好久沒起來。』
蘇天福介紹,經過調查,當天城管執法隊員例行巡查時,發現4起佔道經營行為並依法進行處罰,其中3名攤販現場接受了處罰,罰款金額100元。在處罰別人時,楊勝秀的親戚已把三輪車上的液化氣罐、鍋和灶等搬走。蘇天福表示:『執法過程中,城管沒有動手打人,沒有與任何執法對象發生肢體衝突。』
那麼,楊勝秀是怎麼摔倒的?蘇天福介紹,輪到處罰楊勝秀時,她准備騎車逃避,一名隊員拉住了三輪車的側面,拉扯過程中三輪車翻倒,楊勝秀摔倒在地。城管隊員沒有故意掀翻三輪車的動作,三輪車翻倒原因還在調查之中。
城管隊員是否都具備執法資格?蘇天福介紹,例行巡查的7名城管工作人員中,1人是五華區城管分局紅雲中隊中隊長,其他6人都是聘用的『協管員』。處罰其他攤販時,有1名『協管員』看著楊勝秀。在楊勝秀准備騎車逃避時,也是『協管員』拉扯了三輪車的側面。
『記者被打』緣由及經過據五華區政府3月27日通報:在現場處置過程中,一名中年男子不聽勸阻,強行穿越警戒線,現場執法人員依法強行處置;經醫院初步診斷,其身體軟組織挫傷;經核實這名男子為昆明某報社記者。
官方通報引起這家報社抗議,次日報紙刊發文章說:就目前掌握的材料可以進一步確定,本報記者一未『不聽勸阻』,二未『強行穿越警戒線』,而是正常履行采訪職責而遭暴打,經影像視頻資料確認,打人者全是城管人員。
3月30日下午,負責調查記者被打情況的五華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進對記者介紹說,當時事件處置差不多快完了,但是道路沒有清理,民警和城管人員還沒有撤離,一名女子衝進警戒區稱『男友被抓了』,躺在道路中間哭,部分圍觀人員再次起哄並進入警戒區,當事記者身在其中。
民警對進入警戒區的人員進行疏導,在推搡過程中,到警戒線邊緣時發生了衝突。李進表示:『根據調查的情況,在強制處置之前和處置過程中,一是這名記者沒有亮明自己的身份,二是這名記者有挑釁的語言。』
『記者受到了傷害是肯定的,但是什麼人弄的還在調查當中。』李進表示,晚上事發地點光線昏暗,視頻影像資料不清晰,需要通過深入的調查纔能確認毆打記者人員的身份。可以肯定的是,毆打記者的人不是圍觀群眾。
部分圍觀群眾『借題發揮』記者調查發現,這起衝突事件有一個明顯特征,即『非利益相關者』與執法人員發生衝突。官方調查顯示不存在粗暴執法,從衝突過程來看也不是執法對象暴力抗法,而是部分圍觀群眾圍攻執法人員造成衝突。
五華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進介紹,第二波圍攻民警和城管發生在半夜時分,當時圍觀群眾有210人左右,民警和城管隊員大約有150人,圍觀人員用石塊、磚頭等進行襲擊,警方采取強制措施纔控制局面。事發後,警方對涉嫌參與『打砸燒』的46人進行調查,有證據顯示,其中5人參與了暴力活動。
五華區城管分局副局長張忠澤說,事發地位於一個城中村,是經常有佔道經營攤點聚集、城管部門進行過多次宣傳教育的地方。城中村人員構成復雜,流動人口多,尤其是許多小攤小販,對城管執法有強烈的抵抗情緒。
在北倉農貿市場,一些擺攤的經營戶和打工人員向記者講述對城管執法的不滿。來自曲靖市農村的張桂英說,她女兒擺攤賣菠蘿,最近一個月被城管罰了兩次,每次200元,這個月基本上白乾了。四川籍打工者雷波說:『城管經常來,你要跑他們就追你,抓到了就罰錢,沒見過跟你和和氣氣講道理的。』
『衝突事件的背後,是社會矛盾積聚和貧富差距加大。』雲南大學社會學教授金子強分析,人們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對城管的執法態度和執法方式多有不滿,采取『打砸燒』等暴力方式圍攻城管和民警當然不對,但作為一種社會情緒的宣泄,衝突反映的深層次問題值得警惕和反思。
城管與攤販矛盾如何化解?城管與攤販的矛盾由來已久,近年來城管執法衝突事件時有發生,這是各方都不願意看到的。
昆明市城管局執法處處長李光春說,去年昆明市城管部門共接到市民舉報佔道經營22414件,舉報店外經營7280件,這說明市民對流動攤販意見很大。但與此同時,城管執法環境日趨險惡,去年上半年,昆明城管在執法過程中有171人受到傷害,花費醫藥費11萬餘元。
『道路的功能是通行,經營的地方在市場,對攤販的治理應當引攤入市。』昆明市城管局道路容貌管理處處長劉?說,『攤販存在是個綜合的社會問題,非城管部門獨自可以解決。有關部門應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增加農貿市場的數量和容量,降低進入農貿市場的門檻,纔能實現引攤入市。』
雲南聖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冰認為,城管執法固然合理合法,但攤販為了生存可以說天經地義,對流動攤販的治理應體現對困難群體的人本關懷。同樣罰款200元,對攤販和私家車主來說,兩者承受能力顯然不一樣,要解決城管與攤販的矛盾,首先要解決執法部門『以罰代管』和『粗暴執法』的問題。
還有人指出,如今執法部門大量聘用『協管員』,這些人不具備執法資格,但是經常『協助』執法行動,使執法的嚴肅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
記者采訪了解到,許多攤販來自貧困農村,在家種地難以養家糊口,於是到城市裡來謀生,但因為沒上過幾年學,也沒受過職業技能培訓,在城市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有關人士指出,妥善解決攤販問題還需要從源頭上想辦法,切實開展有效的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就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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