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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午,貴州省黔西南州貞豐縣?谷鎮塔山村發生一起警民衝突,20名當地村民遭貞豐縣法院抓捕,送進該縣看守所內關押,至今仍有14人沒有被放出。
被抓村民家屬稱,他們沒收到法院出具的任何手續。本報記者調查獲悉,塔山村土地1999年後先後被征用,從2008年開始,村名在被征用但卻閑置的土地上種上蔬菜,但今年3月25日開發商欲動工,村民遂前去阻止。
昨日,該縣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法院抓人的理由是『阻礙施工』,法院的做法『完全是按照法律程序辦的』。
有一戶被抓了六人
『我家老頭,大兒子,還有兩個媳婦現在關在哪裡?告訴我,我要給他們送衣服。』前日下午3時左右,貞豐縣?谷鎮塔山村的楊景芳背著孫子進入貞豐縣法院,詢問25日被法院抓走的4名親人的下落。
據60歲的楊景芳說,塔山村二組的一塊地1999年被政府征用,閑置至今一直沒有開發。村民們就想在距離水源比較近的這塊荒廢田地上種東西。
『25日上午,開發商開著挖掘機進這塊地,說是要施工』,另一名塔山村二組的村民、71歲的田興仁說,村民們覺得,國家已經有規定,土地被征用後幾年不開發,農民可以拿回來耕種,現在開發商又要上去施工,大家不答應,就紛紛上去阻擋挖掘機開進施工。
『穿警察制服的,還有許多穿迷彩服的人,突然衝上來見人就抓』,楊景芳說,當時她跑進了村子裡,結果在村口被幾個警察給按倒在地,抓進貞豐看守所,後被放回。她說自己家當天一同被抓的人還有她老伴、大兒子和兩個媳婦,另外一個2歲半的孫子也跟著媳婦一起進了看守所。雷明德老人67歲的老伴、兒媳,還有一個4個月大的孫子,也被抓了進去,先後20人被抓。記者獲悉,被抓走的村民將被拘留15天,但家屬未收到任何相關手續。
昨日,貞豐縣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法院抓人的理由是『阻礙施工』,強調『法院的做法是沒有問題的,完全是按照法律程序辦的』,並稱,該縣政府征地『全部都是按照有關規定做的,所有的村民都安置好了』。此前,該縣法院曾向媒體表示會有一個通報材料對事件進行說明,但至今未作出通報。
未獲安置生活無著落
昨日,記者在事發現場附近看到,該地塊四周已修起近2米高的圍牆,地裡不見村民的蔬菜,一臺挖土機和數輛卡車正在作業。記者從有關渠道獲知,3月25日的事件發生後,開發商已將塔山村村民起訴至法院,這是該村村民第二次被起訴,此前亦發生過開發商狀告村民事件。
塔山村位於貞豐縣城?谷鎮城鄉接合部,11年前,該村的700多畝土地還是一片良田。1999年,塔山村被征掉155.85畝地,此後,2002年、2003年、2006年、2007年又先後四次征地,該村土地幾乎被征完,塔山村村民也變成了失地農民。在花光了數目不等的征地補償款後,塔山村村民相繼失去生活來源,年輕人紛紛外出打工,老人在街上撿廢品賣。
村民們反映,從1999年到2004年,塔山村被征的數百畝土地中,政府從來沒有向村民出示過國家批文,也沒有和村民簽訂征地協議,村民們曾多次要求政府公布批文,卻被告知土地是集體所有,政府已和村委會簽訂協議。但村委會出示的一份證明材料,也顯示沒看到過國家的批文。
村民希望收回閑置土地
多位受訪塔山村村民稱,在1999年的那次征地後,該村村支書和村主任都擁有了各自的門面,而村民們卻沒有。
2004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和此後國務院下發的相關文件規定,要對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給予安置。該村2006年、2007年被征的土地,村民都獲得補償門面,這些村民的生活遂有了保障。
更讓村民無法接受的是,一邊是他們的土地被征用,失去收入來源,另一方面卻是被征用土地大量閑置,到2007年,塔山村被征的700多畝地只開發了200多畝,還有500畝閑置荒蕪。村民們要求對其生活給予安置的同時,也希望收回閑置土地,他們先後到國家信訪局、貴州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遞交信訪材料,但均未獲解決。
據知情村民透露,政府從村民那裡征地,1999年是每畝1.96萬元,後來增加到3萬多元,而賣給開發商每畝高達30多萬元。
2006年後,政府給被征地村民門面安置,標准是1.5畝地安置一個60平米的門面,村民還要交3萬多元。有村民質疑這種安置的公平性,1.5畝地有1000平方米,政府安置村民60平方米,剩下的900平方米拿來賣錢,為什麼還要村民再交錢?而塔山村民要的就是這種交錢的安置,但政府仍然沒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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