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為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提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天津出臺了《天津市創業實訓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創業實訓基地給予實習高校畢業生最低工資60%的實訓補貼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補貼。
《辦法》提出,申請實訓基地的用人單位應當具有較強社會責任感並具備以下條件:在本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承諾每年至少安排一期實訓,每期一般為3至6個月,崗位數量不少於3個。實訓基地應當按規定為參加創業實訓的人員提供實訓崗位,通過專業實踐,提高專業素質和創業能力。主要負責安排具有一定經營管理經驗和專業技術特長的人員,對實訓人員進行傳、幫、帶;對實訓學員實訓考核,填寫《天津市創業實訓考核表》,簽署實訓意見。
具有本市戶籍且有創業意願的人員,應當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報名參加創業實訓,同時填寫《天津市創業實訓報名表》。畢業學年在校生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實訓基地進行3至6個月的創業實訓,比照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補貼政策,給予最低工資60%的實訓補貼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補貼。其他經過創業培訓的勞動者到創業實訓基地組織參加實訓的,實訓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實訓人員創業成功率達到80%的,按照實訓人數給予創業實訓基地補貼;低於80%的,按照創業成功人數給予創業實訓基地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月400元。(通訊員崔憲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