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山東省濟寧市近日出臺《醫療衛生機構病死嬰幼兒遺體處理暫行辦法》,根據這一辦法,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場所查不到監護人,或監護人無力承擔的病亡嬰幼兒遺體的處置費用,將由政府承擔。
將於5月1日起施行的這個暫行辦法規定,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場所查不到監護人的病亡嬰幼兒,或監護人無經濟負擔能力的病亡嬰幼兒,其處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納入各級政府財政支付的范圍,即堅持公共財政支出的原則,以防范私自對病亡嬰幼兒遺體進行不當處置行為的發生,強化政府公共管理的責任。
這一辦法還規范了醫療衛生機構對病亡嬰幼兒遺體的接收、轉運、保存、處置等流程,強調了衛生、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提出了對監管缺失、違規操作等行為的查處意見。
3月29日,濟寧市洸府河發現21具被遺棄的嬰兒遺體。經查,這是由於濟醫附院太平間工作人員與病死嬰兒家長私自達成處置遺體的口頭協議並收取費用,僱傭社會人員運輸到洸府河附近遺棄的。這起事件的相關責任人已被處理。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