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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拆彈部隊》被惡搞成《拆遷部隊》反獲滿堂彩時,可見『拆遷』在國人心中的影響。
這不,『江蘇揚州政府偷偷賣地,新建小區面臨拆遷』,就使得身為權利、財產保障法的《物權法》,神色黯然。土地使用權證上國土資源部門的鮮紅印章,更顯滑稽諷刺。『不動產』怎麼就如床單上的虱子,被抖落下來呢?
小區要被拆,評估人員上門,而小區居民卻對此毫無所知。揚州市國土資源局沒有貼公告,沒聽證會,就要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出讓。這怎麼看都不像現代政府部門所為,倒是給人『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感覺。
二次出讓土地使用權,是否合法,是否侵犯業主權利,一目了然。我剛買回的房子,不說奢望像外國諺語所說『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至少你不能剛賣給我沒兩年,不打聲招呼就強行收回,再賣一次吧?若是在小市場上,張三李四間出現這事,外人也會覺得這種做法下作、缺德,那麼我們又該給操作此事的政府部門什麼評語?
揚州國土資源局給出的解釋是『為提高城市品位和社會效益』,且『這種做法,不止一個地方政府在做』。這話聽起來很冠冕很有迷惑性,但卻經不起推敲。先不說拆一兩個新小區跟城市品位有啥關系,以及跟著別人犯錯是否就能減輕自己罪責,單說『社會效益』用在這就顯得特可笑。
所謂社會效益,不是公共利益民生福祉,竟是該地段屬旅游黃金地段,商業潛力巨大。拆遷不過也是在重復此前武漢400多套新別墅『拆而復建』的老舊套路。政府的土地財政和GDP光環,以及開發商利益,永遠是『拆而復建』故事中的不朽驅動力。最經不起這種折騰的,恰恰是原來那些業主,以及全體納稅人。公共利益就在無休止的折騰拆遷中漸漸耗損和流失。
而揚州這次賣地事件更過分之處,還不在於當地沒本著『先補償,後收回』的原則,而在於有關部門甚至連最起碼的程序都不屑了,『走過場』的心情都沒有。拆你的房子,我都懶得跟你費口舌!拆遷臨近,被拆小區甚至都沒見到一個稍微書面一點的公告或通知。這讓人不禁想起,天津市寧河縣教育局一書記的牛語錄:『在中國,你說不拆,肯定把你拆了。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在全世界最牛逼。』
物權的天空就在這樣的『拆遷文化』中無聲地『和平坍陷』了。自己的房子都不能自己做主,這會讓人被一種深深的無力感和絕望感啃噬。當不受制約的權力釋放出的巨大能量,在這個社會所向無敵時,以權利為基的公民社會還怎樣發育成長?好在日前國土資源部部長聲色俱厲地指出,力爭用兩到三年的時間遏制住腐敗在國土部門的易發、高發態勢。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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