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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當地社會撫養費征收的最高紀錄
2009年重新決定征收1095800元
同年8月份,鹿城區計生部門決定對黃某夫婦征收社會撫養費110萬元。
黃某夫婦不服,提起行政復議和訴訟。在訴訟期間,鹿城區在2009年1月25日重新對黃某夫婦作出征收1095800元社會撫養費的決定。
為此,黃某夫婦又先後提起行政復議和訴訟。在行政復議和訴訟中,鹿城區人民政府和法院均維持鹿城區計生部門的決定。
為什麼要征收這麼高的社會撫養費,依據何在?鹿城區計生部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有關法規,參照當地人均支配收入,他們可以對征收對象作出2-4倍的征收;對於征收對象超出人均支配收入的部分,他們可以做出1-2倍來征收。
這1095800元是怎麼算出來的?該負責人說,2003年鹿城區城市居民人均支配收入為16035元,計生部門對其以4倍來征收,合計為128280元;據會計師事務所對黃某的2003年個人收入審計,推算為760285.71元,減去人均可支配收入為744250.71元,計生部門對這一塊以1.3倍來征收,計967525.923元,因此兩塊相加,決定征收1095800元。
據悉,鹿城區計生部門對黃某夫婦征收的1095800元社會撫養費創下了鹿城區社會撫養費征收的最高紀錄。
黃某說:『雖然(我)經營著一家酒店,但在溫州,根本算不上真正的富人;而超生罰款(社會撫養費)卻是創造了最高征收紀錄。』
-女官員回應
站在當事人角度做工作說的話
4月6日下午,鹿城區計生局戴副局長接受記者采訪解釋說,當時是站在當事人角度上做工作說的話。
戴副局長回憶說,在當初決定的86萬元社會撫養費征收,是領導研究所作出,背景是黃某主動及時前來繳納。戴副局長否認錄音中的有領導打招呼的『面子在』,而作出的這個征收數據。
對於後來對黃某夫婦違法生育征收的1095800元社會撫養費,戴副局長強調是根據有關政策法規。而撤銷110萬元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決定,是因為在計算上出現了錯誤。
對於錄音中的『你現在就是我板針刀上的肉,我想怎麼剁就怎麼剁』,戴副局長解釋說,是站在當事人角度,做對方工作引用溫州『俗語』所說的話。
但事實是否真的如戴副局長的解釋?黃某和當時在場的親戚並不認同戴副局長的解釋,建議記者多聽一聽整個錄音,是不是站在女當事人立場上來做思想工作而說的話?
同時,戴副局長的這句『雷人語錄』及其中對話引起了網友的強烈反響。認為她的言行『抹黑了政府形象』,對此有網友評價說:『為這些個人民公僕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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