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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7日從杭州市檢察院獲悉,該院5日受理了杭州市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溫州市甌海區原區委書記謝再興涉嫌故意殺人一案。根據審查,謝再興涉嫌殺害邵頌喬(女,曾用名邵慧靈)。
杭州市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謝再興涉嫌殺害邵頌喬(女,曾用名邵慧靈),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之規定,杭州市檢察院已於5日依法對謝再興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記者了解到,3月30日,謝再興因在杭州涉嫌刑事犯罪被杭州市公安局帶走。
因謝再興系溫州市人大代表, 3月30日,溫州市甌海區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了浙江省公安廳關於謝再興涉嫌刑事犯罪的函,根據中國人大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會議決定罷免謝再興的溫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隨後,浙江省紀委、省監察廳依紀依法開除謝再興黨籍和公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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