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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高速駛入溝內,乘客被甩出死亡。表面上看,汽車、司機、死亡乘客均分屬不同企業,但實際上三家企業卻是『三套執照一套人馬』。後被害人家屬將肇事司機和三家企業一並告上法庭,日前,本市東麗區人民法院歷時近兩年成功調解,原告獲賠經濟損失33萬元。
乘車摔死家屬索賠
事發2008年3月,當晚,本市司機劉某受上級領導指派,駕駛公車送剛剛宴請完的客戶回家。高速運行中,汽車駛入邊溝,坐在車上的男子張某被甩出車外當場死亡。後交管部門認定劉某未保證安全行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張某不承擔責任。
表面上看,汽車登記在某鋼鐵貿易公司下,司機劉某屬於某鋼材加工公司,張某則是某物流公司員工,三方毫不搭界。但事實上這三家企業卻是『一套人馬三套執照』,人員和業務均有交叉。據此,張某父母與單位多次協商無果下,將劉某與三家企業一並起訴,索賠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及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產生相關費用共計68萬餘元。
經調解家屬終獲賠
庭審中,張某父母稱,張某系家中獨子,剛剛大學畢業,其父身體殘疾,無法從事重體力勞動,張母開的門臉是家庭經濟主要來源。事故發生後,二老精神恍惚,門臉已無法經營。
原告代理律師認為,事發當天劉某受物流公司經理趙某調派送客戶回家,但趙某同時也管理鋼鐵貿易公司和鋼材加工公司事務。劉某作為專職司機,系在履行職務中發生事故,所以鋼鐵貿易公司作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盡管事故車輛登記在鋼鐵貿易公司名下,但實際使用人為鋼材加工公司和物流公司,因此三家公司均有賠償責任。
日前,經本市東麗區人民法院主持,張某父母與鋼鐵貿易公司達成調解,除此前已給付2萬元和肇事司機賠償2萬元外,公司再一次性補償29萬元,總計獲賠33萬元。
律師析案
調解成功後,原告代理律師、擊水律師事務所於彬接受記者采訪。於律師說:『本案難點在於涉案三家公司都是某集團下屬子公司,是典型的「三套執照一套人馬」情況。考慮到目前只有鋼鐵貿易公司具有賠償能力,律師從肇事司機是履行職務角度,要求鋼鐵貿易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於律師表示,雖然很多證據表明三家公司實際是一套人馬,但畢竟都有獨立法人資格,要想直接判決鋼鐵貿易公司承擔責任仍存難度。鑒於此情況,律師一直積極與法官溝通,最終促成本案和解。本報記者解金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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