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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創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動辦公室了解到,『創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動考核評比辦法確定,根據考核評比結果評選此次創建活動優秀、先進區縣和優秀組織成員單位及『文明交通使者』並分別表彰獎勵。
據了解,該考核評比辦法規定,每月分別檢查評比全市各區縣政府含塘沽、漢沽、大港管理委員會和各相關成員單位落實情況,每季度分別考核排名並通報,年終評比表彰並報市政府。
其中,根據『組織領導』、『宣傳報道』、『路面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源頭管理』、『交通安全設施建設』、『道路交通組織規劃』等檢查各區縣,每季度考核、排名,全年排名作為2010年各區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記分項目之一;對各區縣發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發生2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或發生1起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采取一票否決制。
此次創建活動將根據考核評比結果評選出2個優秀區縣、4個先進區縣、6個優秀組織成員單位,評選出10名『文明交通使者』、300個先進單位、800名先進個人並給予表彰獎勵。
此外,市『創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動領導小組就『創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動再次部署,要求各部門、各區縣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和切實落實分工,要成立專門推動檢查組調研本部門、本地區突出交通安全隱患,市領導小組組成推動檢查組並由各成員單位領導帶隊深入各區縣檢查考核『創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動,考核結果將進行全市排名通報。通訊員楊毅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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