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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記者從四川合江縣公安局獲悉,該縣福寶鎮發生一件因旅館老板的大意,把29歲的男子安排到已登記入住的13歲幼女房間裡,致使13歲幼女半夜三更遭到強奸。
據悉,2月26日8時許,合江縣福寶鎮的張力(化名)來到合江縣公安局福寶鎮派出所報警稱:他13歲的女兒小玲昨天被人拐走,現正和一個男子在福寶鎮橋頭的一旅館內。福寶派出所民聞立即趕到旅店進行檢查,在一房間內將小玲與一名男子抓獲。經查,該男子叫王強,今年29歲,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鹽源縣人,對強奸小玲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原來, 2月25日下午,小玲因瑣事離家出走,住進了福寶橋頭的一家旅館,後外出玩耍。當天晚上,犯罪嫌疑人王強也住進了該旅館,並表示要住自己以前住過的那間房,而該房間正是小玲已登記住的房間,由於旅店老板的疏忽大意,竟將兩人安排住在一起。晚上,小玲玩耍回房間後,發現房間的另一張床上有人睡覺,也沒在意就睡了。半夜,王強起來上廁所時,發現房間裡有一獨身小女孩在睡覺,就采用語言威脅方式將小玲強奸。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強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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