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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周婷玉)衛生部13日對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北院(郴州市兒童醫院)予以全國通報,稱其在氧氣采購和使用環節存在嚴重違反藥品管理法的問題。衛生部表示,將於近期組織開展全國醫療機構醫用氧以及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專項檢查活動,並將其作為『醫療質量萬裡行』活動重要內容之一。
經調查,2006年1月至2010年3月,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北院向未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和《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的郴州市工業氣體有限公司購買氧氣共計49067瓶,其中由該公司自行罐裝的氧氣30832瓶,並將違規購置的工業氧代替醫用氧用於臨床醫療。
通報指出,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北院個別人員以權謀私,嚴重損害患者利益。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北院黨總支書記李細蓮利用職務便利,為其丈夫陳和平(系郴州市工業氣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提供方便,使無證生產醫用氧的公司長期為該院提供氧氣。李細蓮工作嚴重失職,以權謀私,嚴重損害了患者利益。
中共郴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中共郴州市直機關紀工委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給予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北院黨總支書記開除黨籍,行政降兩級處分;給予該院綜合辦副主任等人行政記過等處分。郴州市工業氣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已移交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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