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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濟南市民政局、財政局聯合出臺文件,在山東省率先對城鄉低保對象實施分類施保。根據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城鄉低保對象中的特殊困難家庭,在已核定補助數額的基礎上,根據困難程度可適當增加補助金額。
濟南市救災救濟和社會救助處處長趙玉輝介紹,分類施保從6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標准是以家庭為單位,在已核定補助額的基礎上,每戶每月加發一定數額的低保金。城市低保對象每戶每月50元;農村低保對象每戶每月20元。分類施保補助金隨同城鄉低保金一同發放。
分類施保的對象主要是因老、幼、病、殘等原因導致日常消費支出過大、明顯影響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城鄉低保家庭。城鄉低保對象享受分類施保待遇,重病人員需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治療及相關費用證明;重殘人員需出具有關部門核發的證件;『三無』對象及其他特殊困難家庭需出具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所在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如何申請分類施保?已辦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核實,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直接辦理;未辦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應在其申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時,由工作人員詳細了解其家庭情況,符合分類施保條件的,應同時為其辦理分類施保。分類施保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調查核實,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六類低保家庭可享分類施保
一是家中有重大疾病患者,需要常年用藥治療的;二是家中有重度殘疾人員,無自理能力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是未入住社會福利院的城市『三無』對象,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的人員;四是需要獨立贍養一個無收入80歲以上高齡老人或兩個以上無收入70歲以上高齡老人的;五是由一方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父母雙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撫養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的老幼家庭;六是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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