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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18時52分報道,國家標准委出臺規定, 6月17號起,在我國境內銷售的所有化妝品,包裝上都必須明確標注所有成分的中文標准名稱。
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的屬於化妝品定義的護膚、彩妝、洗發、護發、染發、燙發、頭發定型、香氛、沐浴、洗手液等產品,都需要執行國家標准委的這項新規定。
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秘書長陳少軍介紹說,新標准的出臺維護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陳少軍:『你這個化妝品裡有什麼東西,我得知道。第二,便於監管部門監管,你標注的成分和你實際的成分是否一致。(第三)有些人對它是過敏的,醫生可以根據配方,有些過敏物質的建議:你換種不含這種物質的使用。這也是便於消費者醫療吧。』
曾經有企業以『暴露配方成分』為由反對這項新規定,以至於新標准拖了很久纔出臺。對此,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秘書長陳少軍回應表示:
陳少軍:『即便是一個配方完全相同,配比還不一樣呢。它的用量不一樣,效果也是不一樣的。配比並沒有要求標出來。退一步講,假設他配方配比完全一樣,生產工藝的不同也會造成不同的結果。因此,對企業來說,沒有什麼他的核心機密泄露的問題。』
據陳少軍介紹,由於化妝品成分中大多數物質的中文標准名稱相對專業並晦澀難懂,中國消費者協會和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還聯合發布了『化妝品全成分標識解讀指南』,幫助公眾化解這些疑問。消費者可以在兩家協會的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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