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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瑞明
前不久,銀監會等部門剛叫停『零鈔點鈔費』,本月開始,有銀行又開收『換折費』。『存折壞了,換一本,咋也收費了?』昨日,福州林先生大呼倒霉,連續兩天去刷存折,都被告知存折壞了,共被收了6元。(6月13日新華網)
銀行收費沒完沒了,數不勝數,大規模的收費就有兩次:一次是2004年,銀行以『國際慣例』為由,個別銀行先『試水』,多家銀行隨即跟上,開始了一連串的收費;第二次是2009年工商銀行調整23項個人金融業務的收費標准,其中20項標准為上調,平均漲幅超100%。馬上其它銀行立即跟上,跨行取款手續費翻番。而小的收費不知有多少,最近的就有:『零鈔點鈔費』,現今又冒出個『換折費』。
銀行憑什麼屢次收費,是經營成本提高,效益不佳嗎?不是!據資料顯示:中國農業銀行2009年實現淨利潤人民幣650億元,高於2008年的人民幣514億元。中、工、建三大行2009年共計實現淨利潤3170億元,同比增幅逾18%。利潤排名都在世界前列;是服務質量提高嗎?不是!銀行還是那個銀行,服務還是那個服務,並沒有推出什麼新的服務項目。那麼是什麼原因讓銀行無所顧忌,想收就收呢?
銀行每次增加收費似乎理由都很充分,都有可靠的依據,其依據就是:《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除了銀行匯票等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等實行政府指導價外,商業銀行提供的其他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商業銀行自行制定和調整。問題就出在這,根源也在此。
據查《暫行辦法》是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當時制定此《暫行辦法》也許有一定的可行性,可是時過境遷已經8年時間了,如今的情況能與8前相比嗎?《暫行辦法》之所以能一『暫』8年,是因為此《辦法》對銀行太有利,有利就圖,捨不得改,也捨不得去掉『暫行』兩字。
如今不少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收費,多少都得經過程序,有的還得召開聽證會來論證,而銀行則不然,從沒有聽說收費征求過用戶的意見,常常莫名其妙的漲價。《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無疑成了多收費的尚方寶劍,讓人奈何不得。
銀行常收費,多收費,直接損害了用戶的利益,成了部門謀利的一大渠道。此種行為要規范,要制止,首要問題必須修改或暫停《暫行辦法》,不能讓《暫行辦法》沒有期限的暫行下去,不把這個源頭解決好,銀行收費永無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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